引用:
原帖由 江城梅花引 于 2010-1-29 12:40 发表
看来打官司咨询专业人士很必要啊。
然而……偶尔是怎么个层次?万一那二位食髓知味双宿双飞了咋办?
偶尔就是只是发生关系,并未造成幼女器官损伤、严重心理阴影等。至于把肚子*大,可以算是严重(如果家长或检方坚持的话)。但毕竟法院不能把所有这样的少男都送入监狱,在某些地方,初中生怀孕已经不算罕见情况了,不可能把男方都送进去,那样打击面太宽,更何况很多时候发生这种事情只是由于无知,并非出于主观恶意。刑事追诉是涉及民众自由的严肃行为,如果大量惩罚并不具有主观犯意的民众,社会影响会很恶劣的。所以在实际中就算肚子大了,也还是可以不起诉的,只要双方家长能达成协议(检方坚持起诉就没办法了,刑事诉讼是不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的)..。...甚至很多时候,这种事都双方私了,警方不会介入.......
至于私奔........这里关注的是对幼女的伤害程度,好像与私奔无涉。
说穿了,就是如果你请了律师,可能某少男将某幼女的肚子弄大的行为可能无罪开释,仅仅是说有这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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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森宗康 于 2010-1-29 14:4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