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里貌似有一段相关的……
找到了,贴过来:
钧石之石,五权之名,石重百二十斤。后人以一斛为一石,自汉已如此,“饮酒一石不乱”是也。挽蹶弓弩,古人以钧石率之。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计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当二人有余;弓有挽三石者,乃古之三十四钧,比颜高之弓,人当五人有余。此皆近岁教养所成。以至击刺驰射,皆尽夷夏之术;器仗铠胄,极今古之工巧。武备之盛,前世未有其比。
依现代学者所统计数据,汉秤每斤合今258.24克,宋秤每斤合今596.82克,与沈括“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的论断不合,如果以上述汉秤数据计算,宋秤九十二斤半当汉秤三百四十一斤,那宋秤每斤应该合将近952克了。不过沈括言宋石以九十二斤半为法,是本朝人言本朝事,应可信任,以宋秤每斤当今596.82克计算,则宋代一石当合今日的55.21千克,即一百一十斤有余。挽弓二石七斗,是将近三百斤的硬弓了。
[ 本帖最后由 江城梅花引 于 2009-9-8 12:4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