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学读历史的时候,课本上写着历朝之所以灭亡,主要是因为土地私有制。大量的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阶级手里,农民无立锥之地,所以最后大量农民无以为生只能揭竿而起,最后造成王朝崩溃。
后来谈到天朝,说天朝搞土改,说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的,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无立锥之地”的因,要我说这实在是笑谈,所谓的“土地国有”,在朝廷开国之初尚称廉洁的时候还好,一旦进入暮年,其危害将比“高度集中”在地主阶级手里更加可怕。我们现在买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旧社会还有地契呢)就是明证。
老田曾经说国家要想长治久安,只要做到“公平的法制和税制”,依我看这“国家所有”遮羞布下的“寡头垄断”,其危害将远胜“地主阶级”,后世《二十八史》中,当应我之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