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應有這麽一位作家
日本華文報紙的老大,年代最久的《留學生新聞》給了我機會。“學苑”板塊連載,半月刊。每期六千字,半年爲限。
我的論文《大東亞》,打了社評的幌子,純粹是政治宣言。《大》的前言部分已公表,聽説在東大受到一點擁戴。
但我的戀愛要失敗了。就像遠距離就是遠距離那樣。慾哭無淚。但願是真的愛了。
我快20啦,可20在日本才算成年。
原來看過一句名言:理應有這麽一位作家——每當他寫一行字,就有上百人要追殺他。
我認爲,作家應該學卡夫卡,把心中的話絲毫不漏地全部表現出來。但不要像林肯——“瑪麗吾友”、“增益于你我的幸福”——簡直浪費筆墨。
[ 本帖最后由 小田鸟津布 于 2008-11-20 18:2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