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职举报黄碟月入5千 先后收8名徒弟
2010-01-14 13:39:20 来源: 华龙网(重庆) 跟贴 479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重庆万州男子曾承攻走上职业扫黄之路后,每月有5000多元进账。一般举报一次可获200至1000元不等,有时一天可举报两处或三处。他先后收过8名徒弟。华龙网1月14日报道 2009年11月,万州人曾承攻在湖北十堰助警方扫除黄碟后,受到当地市民尊重,并被《十堰晚报》冠以“职业扫黄人”之名大篇幅报道。
声名鹊起的曾承攻,近日暂时结束了在周边省份的“流浪”生活,回到故乡重庆。外地媒体仍在密切关注这位“职业扫黄人”在家乡的动静,昨天,本报记者联系到曾承攻,进行了专访。
起步:第一次举报获奖150元
记者:开始查黄碟之前,你在做什么工作?
曾承攻(以下简称曾):我父母早就过世了,到现在,我也没有结婚,所以一直无牵无挂的。1979年,我还在万州港务局上班,1983年因为与人打架被判了三年刑,后来因为表现较好提前半年出狱,然后就外出打工。
记者:最初是什么促使你开始举报黄碟?
曾:1993年6月左右,当时我还在万州老家,发现附近出现了一些“Y录像厅”,里面吵吵闹闹的,搞得我晚上睡不着觉。我后来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有老人、棒棒甚至学生娃儿,整天往录像厅里跑。这样下去会害人的,我就想为社会做点好事。
记者:你第一次举报后拿到奖金,是在什么时候?
曾:我就找到附近派出所的户籍民警,举报这个情况。当时我就听外面说过,这种举报有奖,所以我就问警察如果查实了会不会给我钱,他说可以。但后来,警方几次去查处,都没能抓住现场,所以我也没拿到钱。我想,要彻底取缔这些录像厅,最好是能切断黄碟来源。
所以,当年6月下旬,我就鼓起勇气去“侦察”黄碟来源。我在一家录像厅老板的“指引”下,来到城区二马路找到了个小摊主,最后谈妥价格是1.5元一张。
那天,我趁摊主转身回家取货的空当,立即跟警方取得联系。我拿了货后,假装说是帮朋友买的,就拽上摊主一块跟我上出租车去取钱,出租车开到离派出所门口约30米远时,我借口下车给几名协勤报信。当协勤将出租车包围起来后,几位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出租司机也赶紧给警察举报,那名男子已将几个黑色小包扔到了旁边一辆环卫车上。
那次警方从这个摊主家中搜出了100多张淫秽光盘,加上他带来的共有300多张,警方一次就奖励了我150元现金。这就是我第一次靠举报拿到钱。
成果:10年助警方查10万黄碟
记者:以后你就一直在万州,以举报黄碟谋生吗?
曾:没有,当时我还没想到以这个为业,一边在万州打工,遇到“黄源”了才跟警方举报。不过,一直到2000年,我前后也举报了20来次,最多的一次奖了我300元。
记者:那你在老家得罪了不少人吧。
曾(苦笑):他们(碟贩)恨我,骂我是“汉奸”,但我也听到好多邻居说我是“清洁工”。
记者:你从哪一年正式走上职业扫黄之路的呢?
曾:2000年以后吧。我先从万州来到梁平、垫江和涪陵等周边地区,以后就走遍了四川、湖南、湖北以及贵州、陕西、江苏、云南等10多个省市。
(注:昨天记者选取梁平、丰都、贵州铜仁、湖北十堰、湖南常德、河南漯河等地,与当地警方、文化部门联系求证,证实曾承攻确在当地举报查处黄碟。贵州铜仁市北门派出所一名姓胡的办案民警介绍,2008年底曾承攻举报一个“贩黄”窝子,获奖励800元。湖北省十堰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高欣也证实,2009年11月,经曾承攻举报,他们查处了1500多张黄碟,奖励曾500元。)
记者:你在外地咋知“黄源”在哪?
曾:我每到一个地方,一般先在城郊找一个便宜点的小旅馆住下,第二天早上穿着脏衣破鞋,步行或乘坐三轮车进城,沿途打听批发市场。这些批发市场周边,我一般都能遇到卖黄碟的,然后就装着选碟的样子,与“黄贩子”周旋。
记者:小贩从来不怀疑你?
曾:我直接出示自己的身份证,称“路过这边,帮朋友买点片子回去放”。一般我们谈好价格后,有时要下100元或500元的订金。而我只要拿到一张黄碟,立马就拿去找地方公安局治安大队举报。
记者:你为啥不直接找当地派出所?
曾:我怕派出所跟他们有牵连,担心走漏风声。
记者:你每次举报,警方都出动吗?
曾:大都会出动,但最近在一个治安大队也遇到人家不配合的情况,他们治安大队说不要我举报,他们自己会去查。
记者:警方和你怎样合作行动?
曾:一般他们都安排我回去与“黄贩子”接头,他们在远处守着,我看到碟后,立即站起来点燃一支烟,他们会意后,快速冲过来,一拥而上就将“黄贩子”抓住了。
记者:这些招数失过手吗?
曾:至今还没有失败过,这么多年下来,我最少也查了10多万张黄碟。
影响:带了6男2女8名徒弟
记者:你走上职业扫黄之路后,每个月大约有多少收入?
曾:正常情况下,每月有5000多元进账。一般举报一次可获200至1000元不等,有时一天可举报两处或三处。
记者:你没遇到警方查碟后不给你线索奖励吗?
曾:这个还真没遇到过。
记者:听说你后来还收了徒弟?
曾:我总共收过8名徒弟,其中6男2女。这些徒弟,大都是朋友介绍相识的。比如那两个女徒弟,当时她们只有20多岁,对我这个行业也比较好奇。当时我就把我举报挣钱的事跟她们讲了一遍,说带她们到外地去挣警方的钱。
记者:那你是怎样带他们一起工作的?
曾:我带他们全国各地跑,相互配合一起去找“黄源”,我曾经带着两个女徒弟到昆明扫过一次“黄”,当时她们主要是帮我站岗放哨,最后我获奖600元。
记者:有徒弟后来放弃这个行当吗?
曾:有,比如涪陵的何××。
(注:记者昨电话采访何××,他告诉记者,他以前曾与师傅到四川一带去扫黄,“但这项工作太危险了,有些提心吊胆的,我就放弃不干了。”)
记者:你遭遇过黄碟贩子的报复吗?
曾:2009年7月,我在渝东南某地举报成功后领取了200元奖励。我刚走出公安局大门,正往火车站方向走,这时从一辆小轿车上下来3个人,踢了我几脚后还打了我,问我是哪个指使我举报的。他们走后,我马上报警,被警方送到附近医院做检查,后来听说那伙打我的人也被抓了。
打算:成为英雄我就收手
记者:社会上违法乱纪的事很多,你为什么只针对淫秽碟片呢?
曾:我也举报过假烟、毒贩,但这些不好查,而警方一般都不袒护这些卖碟的,碟片一查一个准。
记者:你打算以后一直以“扫黄”为业吗?
曾:我起码要风风光光的,让大家为我喝彩,我要是成为一名“扫黄”英雄,我就可以收手了。
记者:你以后还是继续以前的工作方式吗?
曾:我会多培养一些“接班人”。
记者:你现在公开自己的身份,又要继续“扫黄”,你不怕别人报复?
曾:我不怕,我孤身一人,无牵无挂,我怕啥。
法律释疑
公民都可举报黄碟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淑德介绍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的,都将处拘留和罚款。他说,任何公民都有举报黄碟的权利和义务,有时警方为严厉“扫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实行有奖举报,“具体奖励金额的多少,由警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360行,行行出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