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9 5.45pm)
(综合讯)日本宫城县警方在6~12月期间查获了一系列母亲涉嫌拍摄幼年女儿的色情照片向男性出售的案件。
共同社报道,涉案人员均不存在经济困窘的问题,据悉其目的是为了赚取零花钱。警方认为“如果照片流到网上,将来会对孩子们造成痛苦”,计划今后也将对“家长犯罪”进行彻底调查。
当地警方已从有关方面没收了至少1万张女童色情照片,已与东京警视厅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确定受害儿童的工作。
这一系列案件的曝光源自一名年轻母亲的咨询。此人声称“给在手机网站上认识的人发送了女儿的色情照片,但没有收到事先商量好的钱”。
宫城县警方开始调查此人的手机邮件记录等,在6月至12月中旬期间接连查获12名母亲或姐姐涉嫌制造和销售1~12岁的女儿或妹妹的儿童色情制品。涉案人员遍及8个都道府县,年龄在20~39岁之间。
警方表示,这些母亲用记录媒体或电子邮件把照片发送给在交友网站等认识的男性;有时也让男子直接拍摄,一次收取数万日元的报酬。据悉,有的母亲在10年内拍摄女儿多达60次,共获取现金约300万日元。
据报道,照片买卖有时还会升级为恶性案件。东京都足立区和茨城县小美玉市的两名30多岁的母亲,因涉嫌违反《儿童福祉法》而被逮。两人曾分别带着自己1岁和12岁的女儿与东京某公司的46岁男性前董事见面,让该人猥亵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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