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能不能清醒点?
马加爵只杀了一个人吗?药家鑫杀了几个人吗?
马加爵自首了吗?药家鑫没自首吗?
本案量刑从法律角度就两点:1,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最高院近年来对死刑的态度:“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既然药家鑫自首后可以从轻处罚,那么就属于可不杀的一类,自然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关于犯罪情节恶劣的判定:可能各位都觉得连捅八刀绝对属于情节恶劣。在我看来,只要是杀人,不管是什么手段都属于罪大恶极。从法律角度,在判处死刑这一方面,是不是属于情节恶劣,只能与其他杀人案件相比。连捅八刀致人死亡与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相比,自然是极为恶劣。但是在故意杀人这一部分里面,各位可以平心而论,各种残忍手段多了去了,连捅八刀实在算不上情节恶劣。
正因为故意杀人比故意伤害情节恶劣,所以量刑就高出很多。既然已经在基准量刑上提高了很多,自然就已经对这一部分的恶劣程度进行了处罚。按故意杀人定罪,就已经充分处罚其罪行。
目前媒体和那些专家所谓的“激情杀人”、“品学兼优”、民意测评,根本都不是法院判决的法定裁判依据,你们为什么总是要用媒体和那些非司法系统人士的发言来斥责司法系统呢?
我很明确地说:就算是一个家里无权无势的贫民司机,像药家鑫这样撞人后杀人灭口,只要他去自首,一审被判死刑的几率也极低。就算一审被判死刑,最后上交最高院核准时,也有极大的可能性被改定为死缓。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就算药家再有势力,动用一切资源为他减刑,他至少也得在牢里坐满27年。。。23岁进去,50岁出来,那是比死还可怕的事。
当然,你们会说他可以进去几年后就靠“保外就医”出来,但那已经不是法院系统的问题了。保外就医是监狱系统自己审批的,法院根本管不着。
要骂就去骂监狱系统那帮人,别没事就扯到法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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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森宗康 于 2011-4-11 00: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