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续日本纪》的编纂历程(葛继勇)
一、导言
作为国家敕撰编修的史书,继《日本书纪》之后,《续日本纪》、《日本后纪》、《续日本后纪》、《日本文德天皇实录》(略称《文德实录》)和《日本三代实录》(略称《三代实录》)先后问世。自《三代实录》之后日本古代的修史事业渐趋衰微,通常所谓的“六国史”即指上述的六部史书。众所周知,在这六部国史中,《日本书纪》由于注重华丽的汉文修饰,且包含有神话和故事性的记事,故对其所载内容进行批判性的研究必不可少;继《续日本纪》成书的《日本后纪》近四分之三的部分散佚,史料的信笃性即使很强,也不过是隔靴搔痒。《续日本后纪》、《文德实录》、《三代实录》由于具有强烈的实录特征,伴随着贵族社会的成熟,所载内容侧重于年中行事及宫廷仪式,过分的文体修饰,过多地引用汉籍,导致缺乏实质性的内容。而继《日本书纪》之后成书的《续日本纪》,以诏敕等文书类的资料为基础编撰,记事简洁,资料丰富,信笃性较强,被誉为《古事记》、《日本书纪》史料批判的“原点”。其收载的范围自文武天皇元年(697)至桓武天皇延历十年(791)约九代九十六年的历史。如果以和铜三年(710)迁都平城京(即奈良)标志奈良时代开始、延历三年(784)迁都长冈京标志奈良时代终结的话,《续日本纪》则包含了整个奈良时代,与律令、正仓院文书一同成为奈良朝研究最为基本的史料。就奈良时代的对外交流史研究来说,《续日本纪》中所载对唐、新罗以及渤海通交的内容极为详细,一些记事可以弥补国内唐研究之所缺,是盛唐对外交流史研究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料。
作为一部官敕编纂的史书,尤其是本朝人撰本朝事,一些记事难免曲笔修饰,而且由于自身编纂过程的复杂性,《续日本纪》中也存在记事及干支上的谬误、重复和错乱的现象。[1]但是尽管如此,《续日本纪》仍不啻为一部优秀的官修正史。在实证主义影响下,战后针对《续日本纪》本身进行的研究和蓄积的成果远超《日本书纪》等其它国史,目前活跃于日本古代史学界的著名学者如笹山晴生、林陸朗、直木孝次郎等先生可以说都是通过对《续日本纪》的训读、注解而一举成名的。近来,由于对出土木简、正仓院文书以及漆纸文书等研究的重视,学界对《续日本纪》本身的研究意欲相对低下,但对研究古代史的学者来说,《续日本纪》在作为常置座右的基本资料这一点上并没有改变,毋宁说对其所载记事征引利用,尤其是与古文书、木简相互参校的意识却更为高涨,深入人心。
关于《续日本纪》及与日本古代的国史编纂事业,坂本太郎氏《日本的修史与史学》(沈仁安等译)和《六国史》(吉川弘文馆,昭和45年11月)、岩桥小弥太氏《增补上代史籍の研究》(吉川弘文馆,昭和48年3月)曾有过比较详细的分析。针对《续日本纪》的编纂过程,战前主要有伴信友、村尾元融等氏曾有过研究[2],战后柳宏吉[3]、大町健[4]、井上黛[5]、森田悌[6]、野口刚[7]、柄浩司[8]、笹山晴生[9]等氏先后撰写论文,进行了极为深入的探讨。其中,笹山氏对战后《续日本纪》编纂过程的研究进行总括性分析,把《续日本纪》的编纂阶段梳理为以下六个阶段:
第Ⅰ阶段(淳仁朝):文武元年至天平宝字二年七月为止的“曹案”三十卷编成。
第Ⅱ阶段(光仁朝):“曹案”三十卷的改订。但未竟而终,且丧失天平宝字纪的部分。
第Ⅲ阶段(光仁朝):着手淳仁朝以后的国史编纂,虽修成二十卷,但如案牍那样尚未完成。
第Ⅳ阶段(桓武朝):改订第Ⅲ阶段(光仁朝)编纂的“案牍”,于延历十三年八月,整理为十四卷(现行《续日本纪》卷二十一至卷三十四)。
第Ⅴ阶段(桓武朝):继续第Ⅳ阶段的史书编纂事业,以宝龟九年开始至延历十年为止的范围为对象的六卷,于延历十五年完成(现行《续日本纪》卷三十五至卷四十)。
第Ⅵ阶段(桓武朝):第Ⅱ阶段放置的部分于延历十三年以后进行修订,卷二十再次编纂。于延历十六年二月完成(现行《续日本纪》卷一至卷二十)。[10]
最近对《续日本纪》的编纂背景进行细致研究的当数中西康裕氏,其于2000年撰成《「続日本纪」の研究》,作为博士论文提交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后于2002年题名《「続日本纪」と奈良期の政変》由吉川弘文馆出版。是著共分“序:『续日本纪』の研究と研究視角”、“第一編:『续日本纪』の編纂”、“第二編:奈良時代の政治と皇位継承”。正如书名所述,中西康裕氏倾力于奈良朝的政局背景与《续日本纪》编纂之间的关联性,可谓《续日本纪》编纂过程研究的重大突破。
有关《续日本纪》的编纂过程,目前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续日本纪》奏进时的上表文,其二是《续日本纪》的记事和表记。围绕着上表文的理解,诸先学有很大的分歧。对最基本的上表文的不同理解,导致对《续日本纪》编纂过程的研究呈现不同的结果。上述中西康裕氏《「続日本纪」と奈良期の政変》主要侧重于《续日本纪》的表记,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出发对《续日本纪》的编纂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遗憾的是,缺乏对上表文更为深入的分析和梳理,尤其是对森田悌、野口刚两位先生的研究成果没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继《日本书纪》之后成书的“曹案”,自森田悌氏指出“曹案”为奏进的国史之后,[11]关于“曹案”的体例、名称以及两个上表文的不同评价等方面一直没有更进一步的研究。“曹案”和延历十三年成书的十四卷“国史”,与《日本书纪》和中国正史一样,遵循后代人修前朝史的惯例,[12]但现《续日本纪》的收载范围却包括本朝(桓武朝),这在六部国史中也是仅存的一例。如下,笔者在充分吸收诸先贤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对《续日本纪》的上表文进一步梳理出发,试以探讨“续日本纪”作为国史称谓的诞生时间以及《续日本纪》编纂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