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県召】あがためし:日本古代的地方官,于...
【県召】あがためし:日本古代的地方官,于每年正月九日到十一日予以任命。[2]
泰房覺得當是:【県召】あがためし:1、県召除目。2、地方官。
另附上県召除目的略解,以供參考……
正月十一日至十三日進行的諸国国司等外官的任命儀式(少數時候也會任命京官),又稱外官除目、春除目,進入鐮倉時代後稱爲県召除目①。第一日,大臣以下的公卿到清涼殿東廂就座,執筆大臣②在大間③上寫下依照文件與慣例選擇的且得到天皇勅許的預定任官者的名字。任命是按由位階低的官職向高官的順序。第一夜,四所(内豎所、校書殿、進物所、大舎人寮)的官員依照服務的年數被任命為諸国的掾、目。第二夜,繼續任命諸国的掾、目,文章生、内舎人被任命為掾、目,四道(紀傳、明經、明法、算)、三院(勸學院、獎學院、學館院)的諸生根據成績被任命為掾。接着,諸道畢業生被任命為参議、弁官、少納言以下官員的兼国④的掾,兼国的権守和介也同時任命。之後,選擇一些蔵人、外記、史、式部丞、民部丞、檢非違使、左右衛門尉進為五位,補任諸国出缺的守、介,這叫“顯官擧”。第三夜,除目的最終夜,又稱“入眼”。先進行之前任命的補充、訂正,再任命親王、公卿遙任之国的受領⑤。這樣,全部的任命結束,執筆大臣將謄清的大間交給上卿⑥,上卿以大間為基礎讓参議寫出召名⑦上奏天皇,經天皇同意後,交予式部、兵部兩省執行。除目的決定權在天皇與攝関手裡,被任命者的資格和晉昇順序則依循慣例,破例的任命很難被認可,不容易成功。另外,除了與県召除目相對的任命京官的司召除目,還有臨時進行的臨時除目、小除目,爲了賀茂祭人事任命而進行的祭除目,與立太子相關的坊官除目,與立后相關的宮司除目,追儺時進行的追儺除目,爲了任命兼官而進行的兼官除目。
①県召除目:県指地方上,除指除去前官,目指認可新官。
②執筆大臣:一般為左大臣。
③大間:羅列了諸司諸国的四部官的欠官的冊子。
④兼国:本官之外兼任的外官。
⑤受領:親王、公卿遙任之国的事實上的国司長官,常由下級貴族出身的五位官員以権守、権介之名赴任,權限頗大且有後台,因此常能積累大量財富。
⑥上卿:爲了主持儀式、活動,從大臣、大納言、中納言中臨時選出的一人。
⑦召名:以大間為基礎,將任官者依勅任、奏任之別,分開整理出的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