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房守日(真田豪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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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贵族的规则真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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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诺曼人南侵西欧 占据了大致是今天的诺曼底地区 其首领 于公元911年 迫使西法兰克国王查理 与之签订《埃彼特河畔的圣克莱条约》 将被占领地区与鲁昂城 划作“公爵领” 诺曼底公国得以建立
因为【被迫】建立封君封臣关系 所以法王总是倾向采取不利于诺曼底公爵的立场
1052年 法王作为封君 率军讨伐诺曼底公爵威廉 即日后的英格兰国王威廉一世 结果反被威廉打败 导致实际上 彻底解除了诺曼底公爵与法王的封君封臣关系
但【名义】上 没有一并废除公元911年签订的《埃彼特河畔的圣克莱条约》 可能是由于历史局限的原因吧 诺曼底公爵不觉得有这个必要 所以依照封建礼制 注意是“礼制”了 。。。威廉公爵仍然属于法王的封臣
尽管诺曼底公国非常有实力 但名义上不能称王 也不具备僭越称王的实力 要等到征服英格兰之后再说

1066年 英格兰国王威廉一世在加冕登基时 【僭越】了名义上他的封君——法王的国王权位 但是注意 此时英王还只是在化外之地(即法王管不着的地方)僭越王权 并未宣称兼有法兰西王位。。。
而且英格兰国王与诺曼底公爵 这俩头衔之间的关系不大顺 威廉二世是弟弟 却继承王位 哥哥罗伯特只继承了公爵 因此两边要内战 当然还有其他系列原因
可不管咋说 英格兰不包括诺曼底 这个关系明白无误的。。。诺曼底地区毕竟是法国化的 而诺曼人在英格兰地区只是外来者 。。。【英格兰早期王权】在盎格鲁撒克逊王朝晚期已然形成 虽不至法兰克王权那样相对成熟 但英格兰与(西)法兰克的政治区分还是比较清楚了

# 西欧封建制度也有另类 就是英王威廉一世开创的封建习惯:“附庸的附庸还是我的附庸” 而诺曼底公国老早沿袭法国封建习惯“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截止到英王亨利二世登基之前 诸王都属于诺曼王朝 亨利二世之后 开始了金雀花王朝 也称 安茹王朝 (安茹帝国)
公元1135年 英王亨利一世去世 膝下无子 便指定自己女儿、亨利二世之母、法国安茹伯爵杰弗里之妻——马蒂尔达 为王位继承人
但王位被亨利一世的外甥 斯蒂芬 抢占
经过长达19年内战 斯蒂芬以死后传位给亨利二世的方式 结束了争斗

然而 亨利二世的【父亲】——法国安茹伯爵杰弗里 在公元1144年获得诺曼底领地 并在1149年 【向法王】路易斯七世 【称臣】效忠 他1151年死后 全部领地由【儿子】 亨利二世【继承】 还有马蒂尔达在英格兰的王位继承人资格。。。

公元1154年 斯蒂芬死去 亨利二世登基
=====================================================
马上说道亨利二世、狮心理查俩父子死后的情况(很快。。。委屈了狮心。。。)

其实当时合法王位继承人 有两个:
幺叔约翰(亨利二世末子) 得到盎格鲁—诺曼系贵族支持
大侄儿亚瑟(亨利二世长孙) 得到安茹系贵族支持

重要人物 【法王腓力】 他给亚瑟帮忙
其实他对安茹帝国 也是阴谋多于阳谋 总拿封建宗主身份说事儿 要来硬的也轻易不敢
最后 腓力批准了一份折衷方案:
大家都承认幺叔约翰继承【安茹王朝的王位】 注意其措辞的意味 并不提英格兰王位。。。
但是 约翰得承认 他在【大陆领地的最高领主】 就是法王腓力 之所以没要求英格兰领地在内 除了该地不是法王管辖范围 也是由于法王自身虚弱 无力去干涉英格兰王权事务
长孙亚瑟比较可怜 作为幺叔的封臣 得到布列塔尼地区
外加联姻 安茹王朝和法国卡佩王朝进入了短暂蜜月期
【据研究】 这一条约对未来几年英法关系发展 和 日后英法领土变动 有极大关系

决战到来 约翰一方获胜 亚瑟丧命 诺曼底丢失 约翰必须承担收复诺曼底这一政治责任
因为【安茹王朝政治支柱】有三:诺曼底领地是【诺曼系贵族】的发祥地 英格兰领地是【盎格鲁系贵族】的故乡 其他广袤的帝国领地是【安茹系贵族】确保政治影响力的物质基础
约翰在历史上绰号“失地王”“无地王”与他最终丢失诺曼底领地和欧陆绝大部分领地以及签订《自由大宪章》有重要联系 一个政治支柱他都没有保护好 政治太不正确了~~ 所以约翰王在英国史上评价是相当之臭的~~(我个人按少数派观点,不盲从这个传统)

一代英才雄主 法王腓力给约翰制造太多麻烦 他利用手中的【安茹王朝欧陆领地总封君】的身份 绕开同等的英格兰王权 直接传唤自己的【安茹王朝欧陆领地总封臣】前来接受封建审判~~
当然约翰不会理他 但腓力加紧策反约翰的封臣们 还积极部署兵力 以其决战 反叛贵族更加有恃无恐

另外 封建领地的流转、变动 造成了贵族利益的复杂状态 制约了贵族对约翰王的忠诚度 西欧政治版图的复杂 引发了西欧封建关系出现【戏剧性紊乱】
按封建关系 很多贵族既不能得罪英王 也不能得罪法王 两难境地 (目的还是保护自己分布各处的领地)
比如 英格兰大贵族之一 英王的郡守 元老重臣 威廉-马歇尔 同时是英法两王的封臣 在威尔士、英格兰、诺曼底 都有领地 按封建礼制 两边效忠 。。。公元1205年 他拒绝了跟随出征诺曼底

注意了 【没有什么神圣的规则】 在英法两王之间摇摆 是贵族自身利益的驱使罢了 为了利益 违规没啥 普遍风气~~
较为典型者 莫过于【普瓦图Poitou大贵族 瑞福】。。。他在诺曼底、英格兰都有领地 是约翰的封臣 还占据着普瓦图 英法两王都盼望得到他的支持 在交易竞争中 腓力先行一步买通了瑞福 换得他的效忠 后来约翰又把这份效忠买了回去。。。

# 插一句 安茹王朝建立之初 罗马教廷抓住先代斯蒂芬王内战的混乱 积极干预英格兰 教、俗权力转入斗争期 腓力利用约翰被教皇开除教籍的机会 试图以宗教大义名分 兴师讨伐 据传 德皇也想过乘火打劫 好在约翰及时与教廷和解 瓦解了腓力的计划。。。
但是 和解条件很苛刻 约翰臣服于教皇 并承认教皇是“王国最高宗主”。。。提出这样的条件 是罗马教会为建立普世神权帝国而要求 约翰在英国民族心理上就永列负面典型了。。。还包括公元1214年对法作战失败 获得“软剑”绰号

说回来 那个【威廉-马歇尔】 一度丧失了庞大的领地 被怀疑勾结法王 受到约翰的残酷拷问 并扣押为人质
不过公元1213年后 他又获宠了 被授予王室要职 隔年国内内战时还是约翰王阵营的人物。。。总之 封建贵族与王权 毕竟还是关系密切 没到革命那份上。。。贵族反具体的王权人物 却不反王权制度 对约翰的敌意 始终未掀起内战叛乱 只是到了大陆远征宣告破产之后的公元1215年当年 才开始约翰王在位期间第一次真正的内战叛乱。。。

【总之】 约翰王在历代英王史上 把个人影响力发挥到了极致 时人敢想、不敢想的 他几乎都想到; 时人敢做、不敢做的 他几乎都做到
其个性可谓臭名昭著 其个性是否带来足够的历史影响又极富历史争议~~~~
也许 约翰的大胆乃至恣意施政 成为了反叛存在的结构性理由

但不可否认 失败到家的约翰王与后醍醐天皇大大地不同:他的所谓暴政胡来 奠定了今天英国的大致版图 也延续了历代英王基本的施政趋势 只是有点跃进、夸张、过分、变态、走形。。。呵呵

# 极讽刺的是 自己背叛封君封臣关系的贵族们 竟然高举捍卫封建关系的旗帜彻底反叛 还搞出了《自由大宪章》

公元1214年大陆远征本不至失败 势头不错 但国内贵族吝啬增援 否则约翰王也不会失败到家了~~~
【历史的关键】是 欧陆领地的丢失、放弃 理顺了英王和法王的封建关系 尴尬的隶属关系不复存在 【英格兰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独立国家】

因为封建制度下 爵位与领地是一体的 未曾有无领地的爵位 也未曾有无爵位的领地 我国西周时期亦是如此 王畿之内无爵位 因为没有分封。。。
公元1214年大陆远征惨败的意义是:“它将英王的海外地产降低到一个合理的规模,对海岛自身的专注,也让英国从跟法国太紧密的认同性中解脱出来(诺曼底也是法语地区、英格兰只是用法语做官方语言),使国家领导人的干劲儿不至于再被从国家利益和内部问题上引开。”
英王和诺曼贵族们以前一直视英格兰为殖民地,供其在欧陆扩张;此后英格兰得到开发,文明开始飞跃。

(End)

PS 仔细看 看完还有不明白的 我就基本也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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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文字主要来源于《自由大宪章研究》一书
我做了加工处理的 本来面目说出来全然不是这个意思
其他参考书目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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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of the illustrious men William Marshal, earl of Pembroke,
杰出的彭布鲁克伯爵 威廉-马歇尔

摘自《自由大宪章》Magna Carta
1215年6月15日

这家伙大起大落呀 。。。 遇上这么个主子 生于那么个时代 不想大起大落也不成  

PS 英格兰郡守 好比日本诸国守护 也一样可以身兼数个郡守。。。

此公不仅被怀疑勾结法王 也被怀疑勾结威尔士、爱尔兰的反叛分子 总之 约翰王据传 其性格之多疑、好疑 是罕见的

# 但不要因为1205年拒绝随军出征就认为威廉-马歇尔的不臣之心 其实此公与一些前朝元老级大贵族 毕生坚定站在约翰王阵营中。。。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9-4-29 09: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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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树大招风嘛 国王总不至于首先猜忌一名普通的骑士 哪怕他公开反叛
除非他号称“地狱使者”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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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云间舞鹤 于 2009-4-29 08:49 发表
不对,照理说不会越级效忠,这个情况应该是法王没收了诺曼底领土置于直辖(兼诺曼底公爵)所致吧。
应该是吧 从1204年起 诺曼底领地就离开了约翰 显然是被法王抢走 腓力作为名义的蹩脚总封君 他多少有点道理的 。。。
接下来10年 直到1216年去世 就是约翰为收复祖宗之地的耻辱10年
无论如何 法王腓力针对的只是诺曼底公爵约翰 不会大肆株连约翰的诺曼底封臣们
事情很明白 同时封建关系很乱 两者共存着
威廉-马歇尔既是英格兰国王的封臣 也是诺曼底公爵的封臣 而约翰兼有王号和公爵号 我曾经在闲雪提出过“波兰立陶宛、奥地利哈布斯堡”君合国 就是这种现象 不同领地拥戴同一个领主 然后构成的政治实体。。。其中各领地还是各管各的呢

那么英格兰王权就没有覆盖到诺曼底去 仅限于是英格兰地区的总封君、最高宗主
诺曼底总封君是公爵 至于公爵与法王的顶级封建关系 从911年《埃彼特河畔的圣克莱条约》起 虚虚实实一直闹腾 谁占上风 谁就名至实归了~~ 到了1204年 法王以武力彻底解决这个遗留问题

所以 约翰又能把那些在诺曼底还有领地的英格兰封臣(亦即法王封臣)咋样呢? 约翰不能在英格兰变相报复 人家作为英格兰封臣又没犯事儿—— 只能打回老家去 把诺曼底总封君的位置抢回来 问题就结了 否则没辙。。。
壬纲提到“头衔从属于头衔”是对的 不过胜利者不受谴责
总不胜利 是“软剑”约翰的最大尴尬

PS:   John,by the grace of God,king of England,lord of Ireland,duke of Normandy and Aquitaine,and count of Anjou
受命于上帝的英格兰国王兼爱尔兰宗主、诺曼底与阿奎丹公爵、安茹伯爵 约翰

摘自《自由大宪章》Magna Carta
1215年6月15日

尽管诺曼底领地不在手里 约翰还是加入了诺曼底公爵的头衔。。。

后来英法百年战争 英王也自行加入法兰西国王的头衔 。。。那是另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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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提一点 西欧中世纪战争 乃 领主的游戏
别看安茹帝国几乎淹没了卡佩王朝
但英王实力也不咋的 说它穷兵黩武 一点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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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云间舞鹤 于 2009-4-29 11:37 发表


红的是英王,蓝的是法王。前者果然兵败如山倒阿。
英王从威廉一世开始 就没把英格兰认真对待 英格兰是他们的殖民地 诺曼系贵族的野心全抛在大陆扩张去了
中世纪英国政治生态延续了“英、诺分治”“海峡统一”的传统
英王常年不在英格兰 而在海峡对岸折腾 英格兰先设摄政、后设宰相 专门代替英王治理英格兰
狮心理查是英王在大陆扩张的巅峰 一辈子差点儿就从未踏足英格兰。。。
就算亨利一世、亨利二世 这样比较励精图治的国王 也不过是把个人时间匀给英格兰点儿 称不上专注于英格兰的国王
总之 英格兰为英王大陆扩张提供的支持到了极限
狮心理查之后的约翰 让他赶上了这个崩溃期。。。生不逢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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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宇都宫壬纲 于 2009-4-29 13:23 发表
可不可以同时动员两地领地分属两家呢?
不可以像真田家那样在关原之战两头站队

领主亲自征战 是西欧封建兵役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如果一个领主有义务提供50名骑士 那么他算1名骑士 还得带上49名骑士 一起从征。。。领主不会分身术哇

这就是区别了
真田家可以分家 一边一家 无论谁赢了 都保住真田家的名号 日本战国重视家族集体 首脑只是责任人 封建关系是“族对族”~

但西欧封建制度没这个玩法。。。比如安茹伯爵带25名骑士帮英王 安茹伯爵儿子带25名骑士帮法王 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出现 安茹伯爵领地只有一个领主 就是伯爵本人 不包括他的子嗣们
当初 封主拿剑拍肩的 只是封臣本人 没有连带把封臣一家子都拍了的。。。 封建关系是“人对人”

中世纪西欧封建制度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其他子嗣没有家产可分 所以哪儿来那么多流氓骑士、十字军呢? 繁衍出来的 贵族子嗣过剩了。。。。。。

PS 比方说 诺曼底公爵兼切斯特伯爵 前者封主是法王 后者封主是英王 英法开打 都要这个大贵族出兵 结果如何 取决于大贵族的选择 别人无法预料

但是 如果选择出兵助战 只能挑选一方 按照封建兵役制度基本原则 领主必须亲征 而领主只有一个人!

不是没有请假制度 可以让人代替出征 但是 谁能以“我帮你对头出征了、只好让人代替我来听你召唤”来请假呢?
谁也不会批准这样的请假的~~~~~~~~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9-4-29 16: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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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宇都宫壬纲 于 2009-4-29 12:54 发表
如果我现在兼任两地领主,分属两个封主。一个封主要求我作为他的封臣去动员兵力参战。那我是要全力动员呢还是只动员一块领地就完成我的义务了?
上级封主只能原则上要求下级封臣履行封建兵役 简言之 我要你带50名骑士来 其他的我不管了 我也不能管。。。就这意思

哪怕这块封土 是我分封给你的 但我也不能越过你啊。。。

常有情况是:
一个主教 对法王有提供10名骑士的义务 对诺曼底公爵有提供30名骑士的义务 但是主教全部领地上有100名骑士为主教本人服兵役。。。而法王、公爵对此现象也无可奈何的 附庸的附庸 不是我的附庸 ~~~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9-4-29 16: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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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 的帖子

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 西欧骑士兵役的重点 既包括骑士阶层(职业骑士本人) 也包括骑士采邑(亦称骑士领)
封土之内 附带了的军事义务 看这块封土包含了多少块骑士领
这跟日本战国相似 家臣领地 既有承担兵役的部分 也有不承担兵役的部分

实际上骑士阶层和骑士领 有逐渐脱钩的历史趋势 出现很多不是一一对应的现象 出现了几分之一的骑士领 那么这就意味着 比如40分之一 有40家土地所有者 共同负担一名骑士的军费开支

因此 我43 楼是泛泛而谈 那主教手下100名骑士的具体情况 我不清楚呢 不敢说就是一一对应的100名拥有一份完整骑士领的骑士们。。。

PS 总之 假设 主教领地上有100份骑士领 方便起见 凑了整数 。。 为法王服兵役的10人 为公爵服兵役的30人 而总共100份骑士领 不管怎么调派骑士 都包含在100人之内
法王最多得到10人 公爵最多得到30人 主教本人最多得到100人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9-4-29 2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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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 帝国骑士的详细我眼下记不得了
大概是德国皇帝为对抗国内诸侯们搞出来的东西吧 另外帝国骑士也是日耳曼古代流传下来的独立小封建主转化而来的
这玩意在诸侯包夹下 确实发展不了
这些老爷们对宗主——德国皇帝也不咋支持呢 封建制度的离心力啊 揍性
不过帝国骑士似乎 不等于一般意义上的骑士
德国肯定不缺少骑士阶层 皇帝不会没有自己的骑士 王室领地上养骑士就是了
帝国骑士作为小封建主 还是有佼佼者的 比如
16世纪德意志农民战争爆发之前 有过骑士战争 著名的侠义骑士、强盗男爵、骑士们的领袖 济金根 纠集骑士们攻打诸侯。。。 他就是有城堡的主
印象中还不止一处吧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9-4-29 2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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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是啊 德意志帝国骑士有骑士同盟 济金根就是那种骑士们的领袖人物
最后还是被各邦诸侯联合剿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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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事例

前面提到过 这里再提一下 更详细点:

威廉一世死后 让次子弗鲁斯当了英格兰国王 长子罗伯特当了诺曼底公爵
哥哥不服 要抢弟弟的王位

很多贵族在英、诺两地都有领地 自然 分别是英王和诺曼底公爵的封臣
面对二选一的要求 超过半数的大贵族倒向了哥哥那边

不过威廉二世最终胜利 哥哥被迫臣服 弗鲁斯也推行大赦政策 以加强诺曼系贵族集团的精诚团结 他原谅了战争时期支持罗伯特的贵族们

可见 封臣必须效忠封君 多个封建关系冲突时必须有所放弃 自然地 这样做带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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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端是威廉一世 英王和诺曼底公爵分别授予两个人 貌似公平 但是诺曼底在当时贵族集团心目中更重要 英格兰当时显得很落后 焉能不考虑支持公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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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云间舞鹤 于 2009-4-30 09:40 发表
我也是要选一边的意思。这里主要是对动员的尺度和义务的协调有疑问。比如45楼的例子如果成立,封建关系要如何梳理?对动员又有什么影响?这都是我想搞清楚的问题。
诺曼底和英格兰同属一个国家 但两地封建制度的区别 还是那句老话:附庸的附庸 是不是我的附庸呢?

在诺曼底 次级封臣对上级封臣和最高宗主都要尽义务 附庸的附庸 不是我的附庸 举例如下:
Coutances主教得提供5名骑士给诺曼底公爵 但他有18名骑士为自己服务
Bayeux大主教领有109.5份骑士领 向法王提供10名骑士 向诺曼底公爵提供40名骑士 自己则尽享全部109名骑士来服役
Montfort领地有21份骑士领 至少可以明确有一半儿服务于封臣本人 给宗主诺曼底公爵提供多少骑士 却不得而知了

在英格兰 类似的情况同样存在 封臣效忠封君的原则 适用于封建体系下的各个层级 比如:
St.Edmund修道院院长作为国王的封臣 要提供40名骑士 但他自己呢 却在领地上总共压榨出52份骑士兵役
Meaux修道院院长 则利用教会特权 将自己在约克郡的封地免除了对国王的兵役义务 但他自己却要求次级封臣照样为自己提供骑士兵役

以上这种二元并行的封建秩序 安茹王朝的亨利二世在位时 做了改革:如果上级封臣往下分封了超出他对宗主(即国王)负担的骑士数目更多地骑士领 则要相应地增加他对国王负担的骑士数目。。。
尤其是针对教会势力 新规定导致教会领主对次级封臣的每一份骑士兵役要求 都成为国王法庭上不利于教会领主的证据

PS 毋庸置疑 附庸的附庸 不是我的附庸 这是西欧封建制度不可动摇的原则

在英格兰有特殊国情 从威廉一世开始 英王们不断强迫各地次级封臣向自己越级宣誓效忠
而且制定法令 只有国王的军队才是合法的 只有“征伐自天子出”才是合法的 所以次级封臣不得卷入私军、私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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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结构模型

虽然英王主张:附庸的附庸也是国王的附庸
但是封建社会就是封建社会 国王不可能真的跳过领主直接向臣民施政

如下:
若A是上级封臣 有义务提供20名骑士
B 是A的封臣 即B 是次级封臣 分担义务提供1名骑士

那么 虽然表面上 B的义务仅限于提供1名骑士
  但是 作为A的封地再次分封而来的B的封地 是A的地产的组成部分
如果 A在履行兵役过程中出了问题 被国王扣押封地
  则 B的封地 实际上要承担 A对国王应付之全部兵役义务的连带责任

不过就算是这样 在实际履行兵役过程中 B只听A的安排 只对A负责
与国王无关。。。
每当受到国王的召集 骑士们分别集结在各自领主的徽帜下 尊奉领主的命令

虽然国王的处罚 可能额牵连到B  但这被视为对上级封臣A 实施处罚的连带效果 次级封臣B 跟国王之间不构成任何的个人义务

虽然国王作为具体封地的最高宗主 但国王不能基于土地带来的任何联系而直接征召次级封臣B加入战事

另外 假如上级封臣A 已经满足了国王要求的20名骑士兵役 即使次级封臣B 不在其中 国王也不应有所微词
简单说 次级封臣B的义务 就是听命于上级封臣A  去国王的军队中服役。。。

PS 回顾57楼所述的英格兰特殊国情 即便国王法令将封建骑士兵役一律提高到“王室义务”的高度 却也不能突破封建的双层领主权力格局

英王推进变革的意义在于 把封建骑士兵役 控制在“王军”名义之下 限制在服务于“王室利益”。。。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9-4-30 11: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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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47、48楼 说帝国骑士

12世纪 大概是德意志骑士文学繁荣的时期
中世纪德意志有两个特殊的社会阶层:隶臣阶层 Ministerialen ;骑士阶层。

所谓隶臣,是指通过特殊的服役而改善了其法权地位的人。在中世纪早期的西欧,每个人都与生俱来地占据一个法权地位“自由人”或“非自由人”。所有领主、贵人,都是“自由人”。“非自由人”主要包括依附农民。
各种类的“自由人”都享有针对一定范围的“非自由人”的司法审判权和人身支配权。即宗主权。

封建社会逐渐形成过程中,无法确定具体在何时、某些“非自由人”通过对某些“自由人”的特殊服务,而改变了其原有的法权地位,成为“非自由的自由人”,不再简单地属于“非自由人”。
这就是最早的隶臣 Ministerialen

到11世纪萨利安王朝时期,隶臣阶层已从德意志封建体系中分离出来,在霍亨斯陶芬王朝结束时,成为一个独特的社会阶层。上至帝国政府、下至领主法庭,都有隶臣活跃的身影。例如,【宫廷】役职、使臣;【城市】贵族的商业役职;【领主】的骑士,等等。

由于隶臣的工作,类似服役,他们获得 Diestgut 地产作为报酬。这种地产,即服役采邑,而且这跟贵族采邑的性质基本一致,除了对其宗主承担固定的服役义务外,不再负担其他封建义务,所以,隶臣阶层的实际生活,与贵族生活趋同~~~~~~

但是 长期以来 隶臣没有跻身封建体系 没有真正构成一个封建等级,傍着其他各个领主等级。所以 除了服骑士兵役的隶臣外,隶臣阶层易被忽略。

# 骑士阶层 最初来自贵族 非贵族无条件以骑兵方式作战 因此西欧贵族成年后按理说 不当教士 就当骑士 还有些去读大学的 毕业后还是教士 国王也是理所当然的一名骑士

加洛林时代 “自由人”中的某些穷人 连同 因宗主需要而安排的“非自由人” 扩充了骑士队伍 宗主为他们承担军备、提供采邑,由此从11世纪萨利安王朝起,军役与官役、商役等 一道成为隶臣阶层的主要组成部分。

大约同时 基督教会出现类似的骑士隶臣,与异教徒作战,保卫教会。但是基督教骑士与世俗的隶臣骑士,区别不大,原因是当时德意志特殊国情  
帝国的宫廷、帝国的教会 都是自己人。。。都是帝国骑士 德国教会诸侯和教士上层多支持皇帝
不过世俗隶臣骑士是文盲,基督教骑士是教士,后者是12世纪德意志骑士文学繁荣的主角。

PS 霍亨斯陶芬王朝结束后,历经萨克森、萨利安、霍亨斯陶芬三朝的反复折腾,德国王权的根基就真不行了,帝国骑士(隶臣骑士、教会骑士)也从采邑领主逐渐向世袭领主过渡 日益小贵族化 德意志骑士的历史迈向巅峰

PPS 日耳曼古代流传下来的自由小贵族跟帝国骑士合流的详情 我实在记不起了。。。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9-4-30 16: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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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应该是兼有教士身份的隶臣骑士 或说兼有隶臣骑士身份的教士?
不仅是信仰天主教这么简单
如果没错的话 骑士文学最盛于法国
德意志骑士文学绝大多数是法国骑士文学同期同类作品的模仿 乃至翻译。
然而【区别】在于 中世纪法国骑士文学显著特征是世俗性
德意志骑士文学却充满了基督教理想
同名的《罗兰之歌》 法国原版是歌颂封臣对封君的效忠
德国版本却是歌颂基督徒对信仰的虔诚 不折不扣的圣徒颂歌

PS 我就晓得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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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没说清楚 12世纪德意志骑士文学的主要作者 是教会骑士们
并不是说 教会骑士是作品中描绘和表现的人物角色

德意志宗教界与英法等地还不尽相同 德意志存在着教会诸侯 不单单是教会获封领地 按基督教原教旨 教会实行财产公有制 而且是高级神职人员成为国王的封臣  效忠与国王 这类教会诸侯是德国王权的重要支柱之一 那么他们底下拥有隶臣骑士就不奇怪了 因为教会对社会各阶层的辐射 所以兼有教士身份的隶臣骑士也就不奇怪了
比如说 某主教或某某修道院长的隶臣骑士 恰好也是教士 他获得过圣品 他为教会诸侯服务
至于三大骑士团之类的宗教骑士 应该是属于某个修会的修士身份吧 跟教士有区别的

教士身份的隶臣骑士与宗教骑士团成员的共同点是:属于僧侣阶级 都服骑士兵役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9-5-2 13: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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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一楼

占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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