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引用由真田豪发表的内容:
嗯,谢谢重行的补充~~~~不过,还是有特例的,比如:
元圣王元年(785年)就“毁圣德大王、开圣大王二庙, 以始祖大王、太宗大王、文武大王及祖兴平大王、考明德大王为五庙。”
回复上一帖时没看到世系表,所以只是据明确了亲属关系的哀庄王时期史料而言。事实上我现在也没弄明白圣德、开圣二王与元圣王的关系,只能按照《礼记》的说法硬套。元圣王时太宗、文武二王即列于五庙,哀庄王时依然别立这两位大王的享庙,要按中国的说法,他们就是不祧之祖了。至于为何元圣王时的五庙只及于祖、父两代,而将太宗、文武二位远祖列入,我推测是否是因为当时新罗对礼学掌握还不透彻,因此五庙、递毁的形式都具备,却不是像中国这样祀二昭二穆及始祖;而哀庄王时的五庙完全与《礼记》相符的,或许也是新罗进一步儒学化后发觉本国宗庙制度仍然与中华制度不完全符合的结果,不然何必又特别点明太宗、文武二王另立庙?我认为这句话证明之前太宗、文武二王始终列于五庙之中,加上始祖大王一庙,等于新罗宗庙只单独祭祀当代大王的父祖二代,到哀庄王时才按照《礼记》祀及高祖,而将功业昭著的太宗、文武二王迁出另祀。是否可以如此解释,请主公考虑,我不通朝史,只是推测而已,有错勿笑。
另:主公说想将我提到的五庙之制简缩补入本文,我没有意见。
又及:我推测元圣王时五庙只及于祖父两代是因为对礼学掌握不够,看来观点是有误的。神文王时立五庙已经是完全按照中华制度并祀始祖与高、曾、祖、父四代;后来太宗、文武二王长期占据二庙,是惠恭王时定下的制度,主公所引史料已经说得很清楚:以二王功烈昭著,故为不毁之庙;等到哀庄王时恢复按二昭二穆祭祀,而太宗、文武二王又为不祧之祖,只好迁出另立庙,免得形成七庙,落得“僭用天子之制”的恶名。只是哀庄王时恢复旧制,根源必然仍在《礼记》,即有人认识到了新罗五庙与《礼记》五庙的区别,可惜看不到原始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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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江城梅花引 于 2008-2-2 00: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