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首先要抱歉的是,楼主的上一篇文章我确实是...
首先要抱歉的是,楼主的上一篇文章我确实是由于俗务而漏掉了。今次这篇我特意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拜读——其实我就是夜猫子——值得肯定的是楼主的态度以及在地域文化考证方面的造诣,或者我这样说也不够确切,总之比我强很多。
文章前面对于服饰的说明文字引经据典,是为中肯,但是到了后面的评论文字就不够深入浅出,对于很多未必有楼主这样知识的人来说,读起来可能有些艰涩,譬如我。所以可以在后面做一些说明性的铺垫等等。或者按照才藏的意思,文章可以展开并且深化,弄好了或许可以申报换些石头,主公自然合不拢嘴了。
陋见。最后申明我的意见:同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