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汉末魏初的士族清洗
在汉末魏初之际,相较于并州—河东—河内士人集团的尚未成形,有几支在汉末政治舞台上伴演过重要角色的士人集团率先遭到了曹操的清洗。
—崔琰之死
东汉建安十八年(公元213)五月丙申,汉献帝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曹操为魏公,“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常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凡十郡”为魏国。案之后汉书当时的河北士人之首,为清河东武城人崔琰。虽然《三国志》中记崔琰的籍贯为:“清河东武城”,但是《后汉书•桓帝纪》:“(建和二年)六月,改清河为甘陵。”《后汉书•清和王列传》: “建和元年,甘陵人刘文与南郡妖贼刘鲔交通,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梁冀恶清河名,明年,乃改为甘陵。”(注5)。崔琰的原籍清河东武城,即魏国十郡中的甘陵东武城。
曹操破袁氏后,辟崔琰为别驾从事。“太祖征并州,留琰傅文帝於邺。”“魏国初建,拜尚书。迁中尉。”《三国志•崔琰传》
《宋书•百官志》:“汉初,王国置太傅,掌辅导;内史主治民;丞相统众官;中尉掌武职。”“其中尉如郡尉,太傅但曰傅。汉东京亦置傅一人,王师事之;相一人,主治民;中尉一人,主盗贼;郎中令一人,掌郎中宿卫。”“(晋武帝时)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和两汉的一般王国不同,曹操作魏公时的魏国还设置了尚书、侍中、六卿,并选天下名士赞其枢机,魏国尚书令为荀攸,汉司隶校尉钟繇先任魏之大理,后迁相国。
崔琰作为魏国六卿之一中尉,掌管境内的治安。另一方面,作为冀州之望,从成为曹操别驾从事起,到历任魏国尚书、中尉后,十余年中,崔琰一直参与“总齐清议”和对士人的拔擢。
“琰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重,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惮焉。”“《先贤行状》曰:琰清忠高亮,雅识经远,推方直道,正色於朝。魏氏初载,委授铨衡,总齐清议,十有馀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归高,天下称平。”
崔琰与司马懿的兄长司马朗也有着友谊:“始琰与司马朗善,晋宣王(司马懿)方壮,琰谓朗曰:‘子之弟,聪哲明允,刚断英跱,殆非子之所及也。’”案之前文中司马朗举宗前往黎阳避难的事件,河内司马氏与冀州士族的交友已经早有背景。除了司马懿之外,崔琰拔擢的年轻一辈士人还有涿郡孙礼(后位至司空)、卢毓(卢植之子,魏司空)、族弟崔林(魏司空)(注1)。
另一方面,清河崔氏作为河北名族,与曹操家族有着直接的姻亲关系,“(曹)植,琰之兄女婿也。”(注2)然则在曹操在询问立嗣问题时,崔琰却“露板答曰:‘盖闻春秋之义,立子以长,加五官将仁孝聪明,宜承正统。琰以死守之。’”以此力保曹丕。
作为河北士族之望,总齐曹操身边的清议十余年,身处新建的魏国中枢,在继嗣问题中舍曹植而支持曹丕,这每一项都是保证崔琰在曹操过世后成为新一代政权核心鼎辅的重要政治资本。然则这样一个极具政治前途的人物,却因为一件小事而被迫自杀。
曹操为魏王,崔琰所荐的巨鹿杨训作表颂扬,时人以此讽之。“琰从训取表草视之,与训书曰:‘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事佳尔”即表示崔琰也认同这是好事。“会当有变时”其意指“做人确实应该顺时而变”。“太祖怒曰:‘谚言‘生女耳’,‘耳’非佳语。‘会当有变时’,意指不逊。’於是罚琰为徒隶,使人视之,辞色不挠。”曹操的两个论点,都有点牵强附会,对此崔琰也不以为然,没想到会因之遭来杀身之祸。
“前所白琰者又复白之云:‘琰为徒,虬须直视,心似不平。’时太祖亦以为然,遂欲杀之。乃使清公大吏往经营琰,敕吏曰:‘三日期消息。’琰不悟,后数日,吏故白琰平安。公忿然曰:‘崔琰必欲使孤行刀锯乎!’吏以是教告琰,琰谢吏曰:‘我殊不宜,不知公意至此也!’遂自杀。”(裴注引《魏略》)
观其本末,崔琰没有必死的罪由,但是他的资历、地位、名望、影响力足以在曹操身后撼动刚成形不久的魏国,而又表现出桀傲不驯的态度,遂被曹操捕风捉影的逼令赐死。崔琰死后,魏国尚书仆射毛玠因为对此有所不满,也遭免黜,后卒于家(注3)。崔琰之死,足以令与之交好的河内司马兄弟寒心,河北(冀州、幽州)士人也失去了冠冕人物,难以抱成一团,从而也加强了新生魏国对以原冀州地区为中心地区的控制力,或许曹操杀崔琰的根本目地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