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与地位更低的“水吞”、“小前”(此二者才是佃农和奴仆)以及后进地区的“名子”等遗留下来的半奴隶性质的家庭奴隶相比,本百姓拥有参与村中公共事物的权利,可以使用村中公共林野,相对独立经营,因此翻译为自耕农~~~~
换句话说,江户时代农民分为两种:
1)在领主的鱼鳞册上登记有自己的姓名,把领主的土地作为自己的土地进行耕种的“本百姓”~~
2)未在领主鱼鳞册上登记姓名,且未占有土地的贫农——通称为水吞或小前(还有其他名称,各地称呼不同)~~~
PS:“本百姓”中有的原来就是类似小领主的富农,他们也使用很多下人(半奴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