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屯仓部民制

真田豪/作


   “磐井之乱”后,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巩固王权,安闲天皇不遗余力地大肆推行屯仓部民制。关于这一制度,主要散见于《日本书纪》一书中,在《古事记》、《风土记》、《新撰姓氏录》等古籍中也有零星的记载。由于史料简略,所以中日两国史学界对于屯仓部民制尚有不少争论,这里所谈的只是认为比较合理的看法,并加上了自己一点浅薄的想法。

    我们知道,倭五王时代,即公元四世纪后半叶至六世纪初,是大和政权的势力在朝鲜半岛的全盛时期。从朝鲜半岛带回的大批技术人员和劳动者迅速提高了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力水平,特别是铁的应用大大促进了大和地区的发展。四世纪末到五世纪,大和朝廷驱使这些技术人员和当地居民等劳动者在摄津、河内、和泉等畿内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垦,由此出现了屯田和屯仓。在此基础上,耕种屯田的田部诞生了。此外,针对朝廷和氏姓贵族的需要(注1),相关生产的各个领域也建立了相应的“部”这一制度。

    与耕种屯田从事农业劳动的田部不同,从事手工业及其他职业的部总称为品部。目前已知的就有管理祭祀的祝部、巫部、负责占卜的卜部、管理文书的史部、倭文部、管理诉讼的解部、管理仓库的藏部、负责饮食的大炊部、舂米部、管理衣物的神麻绩部、衣缝部、锦织部、染部、调度器物的土师部、锻冶部、画部、制作武器的弓削部、矢作部、楯缝部、鞍部、制作石棺的石作部、负责养殖的山部、海部、鸟养部、犬养部、豚养部、马饲部等等。日本学者太田亮在其《日本上代社会组织的研究》中,就列举出各种职业部达160种之多!而其中以渡来人为主体的部占有相当的比例。也就是说,屯仓部民制大约形成于公元五世纪前后,并且在“磐井之乱”后的六世纪中叶得以加强和完善。

    大和政权在为统一本土而征服各地的过程中,将俘虏来的虾夷人、熊袭人这样的少数民族作为奴婢,令其从事家内劳役,甚至将其用来殉葬,一般不让其从事生产。与此相对,由于被征服部落的血缘关系不易打破,难以将其作为个别奴隶加以奴役,所以保留原有的部落组织,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集体奴役。这样的集体就被称为“部”,部内的人称为“部民”。

    部民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上面说的被征服的部落或部落联盟,这种部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是部民中最多的一种;二是来自中国和朝鲜半岛的移民,由于他们拥有较先进的文化技术,所以大多成为锦织部、鞍部等从事手工业生产的部,而能书写记录的则被编为史部和倭文部;三是少数因触犯统治者而被贬为部民的平民(自由民),《日本书纪》记载:“(雄略十一年)冬十月,鸟官之禽为菟田人狗所啮死。天皇嗔,黥面而为鸟养部。”就是说菟田人的狗咬死了雄略天皇的鸟而全家被贬为鸟养部。

    部民有自己的首领伴造(氏上),保有少量的财物和生产工具,有自己的家庭,但没有人身自由。贵族奴隶主虽然不能任意杀死部民,但可以将其作为礼物赠送或用以进贡。贵族奴隶主凭借对部民的人身支配权力而对其进行残酷的剥削。

    上面简单谈了部民制,那么屯仓制是怎样的呢?绝大多数日本史学家认为屯仓部民制是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认为屯仓制是一种大土地所有制,而部民制则是总体奴隶制。屯仓制和部民制都起源于渡来人的奴隶劳动,在与原有社会关系相结合后发展为多种形态。按中国著名日史学家沈仁安教授的说法:“屯仓制和部民制不是并列或先后实行的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而是一个制度的两个侧面。”具体来说,“屯仓是包括宅、仓、田在内的,大王政权直辖的农业经营地,部民是以部的形式组织起来的、大王政权直接占有的劳动生产者。屯仓制是土地的占有形式,部民制是生产者的奴役形式,屯仓部民制是统一的经济制度。”

    那么,作为大王国家经济基础的屯仓部民制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从史料上分析,屯仓部民制最基本的特征,就在于大王政权从被征服者那里获得一部分土地和人民,作为自己的直辖领地(屯仓)和直属人民(部民)。也就是说,打破原有的通过地方贵族加以统治的间接统治方式而实行直接统治。这样做不仅可以加强大王政权的经济基础和实力,也削弱并钳制了那些有独立性的被征服势力。屯仓主要分布在大王政权的根据地畿内、通向九州的交通要道濑户内海周边和后征服的不够稳定的边远地区,就很能说明问题。

    如果将屯仓分为“开垦地系屯仓”和“贡献地系屯仓”两大类的话,那么前期应该是以“开垦地系屯仓”为主的,前文提到的四世纪末到五世纪朝廷在摄津、河内、和泉等地进行的大规模开垦就是一例。到了后期,就演变为以“贡献地系屯仓”为主了,而“贡献地系屯仓”又可以细分为自愿贡献、强制贡献和为赎罪而贡献三种。很明显,在“磐井之乱”后的安闲、宣化两代,是以强制贡献和为赎罪而贡献为主的。大和朝廷采取各种手段强取豪夺属于地方贵族奴隶主的土地和人民,借以加强和巩固对地方的控制。

    然而,屯田和屯仓并不是大王个人或王室的私有财产,而是属于大王政权的。也就是说,不属皇室所有,而近似属于国家所有。这样一来,角逐王权的失败者将失去这些,这当然是身处王位者所深感忧虑的,为此必须加强自己及其一族的实力才行。当时的情况是大王还没有取得日后天皇所拥有的绝对权力,各有力豪族都希望拥立对己有利之人,所以王位更替比较频繁,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名代和子代就应运而生了。

    日本著名史学家井上清先生指出:“大王及其一族把地方的氏族集团作为自家的部民,冠以自家的名字,特地称之为名代和子代。”具体来说,“名代是把大王及其一族的名字传之后世,子代是继承没有后嗣的大王的名字。以设立这些名义为借口,实际上是大王及其王族在屯田和屯仓之外,还建立了自家的私有土地和部民。”(注2)

    有意思的是,为皇后及妃子谋求领地这一手法,一直延续到江户时代(即所谓御料),然而其初衷只怕不过是为夺得更多屯仓和部民的一个借口而已。对此《日本书纪》安闲纪中有很生动的记载,现摘录如下:

    “秋七月,辛巳朔,诏曰:‘皇后虽体同天子,而内外之名殊隔,亦可以充屯仓之地,式树椒庭,后代遗迹!'乃差敕使,简择良田。敕使奉敕,宣于大河内直味张曰:“今汝宜奉进膏腴雌雉田!”味张忽然吝惜,欺诳敕使曰:“此田者,天旱难溉,水潦易浸,费功极多,收获甚少。”敕使依言,服命无隐。

    冬十月,庚戌朔甲子,天皇敕大伴大连金村曰:‘朕纳四妻,至今无嗣,万岁之后,朕名绝矣!大伴伯父,今作何计?每念于兹,忧虑何已!'大伴大连金村奏曰:‘亦臣所忧也。夫我国家之王天下者,不论有嗣无嗣,要須因物为名,请为皇后、次妃建立屯仓之地,使留后代,令显前迹!'诏曰:‘可矣,宜早安置!'

    大伴大连金村奏称:‘宜以小垦田屯仓与每国田部,给贶纱手媛,以櫻井屯仓(一本云,加贶茅泞山屯仓也)与每国田部,给香香有媛,以难波屯仓与每郡钁丁,给贶宅媛,以示于后,式观乎昔!'诏曰:‘依奏施行!'
    闰十二月,己卯朔壬午,行幸于三岛,大伴大连金村从焉。天皇使大伴大连,问良田于县主饭粒。县主饭粒,庆悦无限,谨敬尽诚,仍奉献上御野、下御野、上桑原、下桑原,并竹村之地,凡合四十町。

    大伴大连,奉敕宣曰:‘率土之上,莫匪王封;普天之下,莫匪王域。故先天皇,建显号垂鸿名,广大配乎乾坤,光华象乎日月。长架远抚,横逸乎都外,莹镜区域,充塞乎无垠!上冠九垓,旁济八表,制礼以告成功,作乐以彰治定。福应允致,祥庆符合于往岁矣。今汝味张,率土幽微百姓,忽而奉惜王地,轻背使乎宣旨,味张自今以后,勿预郡司!'

    于是,县主饭粒,喜惧交怀,乃以其子鸟树献大连,为僮竖焉。于是,大河內直味张,恐畏求悔,伏地汗流,启大连曰:‘愚蒙百姓,罪当万死,伏愿,每郡以钁丁,春时五百丁,秋时五百丁,奉献天皇,子孙不绝。籍此祈生,永为鉴戒。'別以狭井田六町,赂大伴大连。盖三岛竹村屯仓者,以河內县部曲为田部之元,于是乎起。”

    从上面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安闲天皇与大伴金村商议的结果,是将小垦田屯仓、樱井屯仓、难波屯仓及田部(屯仓上的部民)、钁丁(服徭役的劳动者)给予安闲天皇的三个妃子---- 贶纱手媛、香香有媛和贶宅媛。很明显,这就是以名代、子代的名义获取大王及其一族自家私有土地和部民。而且从中可以看出,安闲天皇甚至已经发展到不再象早先那样挖空心思的以种种借口获取屯仓和部民,而是直接开始强行索要了。此外,拥立继体天皇有功的大伴金村此时的确权势通天,三岛县主饭粒在主动献出上御野、下御野、上桑原、下桑原及竹村之地四十町之后,还将自己的儿子鸟树送给大伴金村做仆人。而那个开始说谎不愿献出土地的大河内直味张则在以春、秋各献上五百丁(即五百名劳役)请罪之外,另以狭井田六町贿赂大伴金村。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有样学样,你天皇可以为自家谋取私有土地和部民,那些氏姓贵族们自然也不甘坐视。如此一来,氏姓贵族们也都保有了被称为“田庄”的领地和部民。其中有权势的有力贵族,如大伴氏、苏我氏、中臣氏等中央豪族,也纷纷学着天皇的样子,将自己的部民冠以自家的氏名,称作大伴部、苏我部、中臣部等等,一时屯仓部民制发展到了顶峰。然而,这也种下了动乱不安的祸根。关于屯仓部民制的具体情形可以参看下表,其中的伴造和伴绪就是各部的首领(伴造也称为氏上),田令是专门负责管理田部的,至于国造、县主和稻置则是日本古代地方官职名称。

 

倭王权-------王室--------氏-------------------
     |       |      大臣   大连    |     |  |
     |       |      |    |     国造    |  |
     |       |           |        |       |  |  国宰   |
     伴造      伴造     伴造   伴造   县主 稻置     |
     |       |      |    |              |
     |       |      伴绪   伴绪             田令
     |       |      |    |              |
     部民      部民     部民   部民             部民
   (职业部(品部))(子代、名代)(部曲) (部曲)           (田部)
     |       |      |    |              |
     奴婢      奴婢     奴婢   奴婢             奴婢

    由于初期大王还没有绝对权力,所以王室、中央贵族、地方贵族都极力扩大自己私有的领地与部民,借以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到七世纪中叶,屯仓和田庄已经遍布全国。大名鼎鼎的中大兄皇子一人就拥有屯仓180多处。

    皇室和贵族奴隶主争相大肆兼并平民(自由民)的土地,结果许多平民苦不堪言,乃至沦为部民。在残酷的剥削之下,广大部民和奴婢的生活十分悲惨,《日本书纪》中有很多“五谷不登、百姓大饥”、“老者噉草根而死于道垂,幼者含乳以母子共死”的记载。社会生产遭受极大的破坏,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往往成群结队地逃亡,甚至抗缴赋税和进行武装斗争。

    六世纪末,以苏我氏为首的氏姓贵族控制了朝廷的实权,顽固维护腐朽没落的部民制和贵族奴隶主的世袭特权,发展到后来苏我马子居然杀死崇峻天皇改立自己的外甥女为推古天皇,并由甥孙圣德太子摄政。圣德太子进行了有名的“推古朝改革”,于604年先后制定“冠位十二阶”和“宪法十七条”。前者规定官阶为十二等级,不可世袭,以限制贵族奴隶主的特权。后者则是管理国家的根本纲领,目的在于提高皇室权威,强调皇权至上。然而,由于改革并未对部民制这一关键制度进行变革,所以改革是很不彻底的,并在622年圣德太子死后为苏我氏所扼杀。

    以中大兄皇子、中臣镰足为首的新兴地主阶级吸取了圣德太子改革失败的经验教训,于645年6月剿灭苏我氏,推行“大化革新”。大化二年(646年)颁布的《大化革新诏》,主要包括以下这些内容(注3):

1)废除皇族、中央贵族、地方贵族私家占有土地和部民的制度。全部土地收归国有,成为公地,天皇成为全国土地最高所有者。部民归属国家,成为公民,其地位和原来的平民一致。过去的贵族,成为政府官吏,从国家得到食封,以封户租赋的一部分作为俸禄。

2)建立户籍和计帐,实行班田制。六岁以上的公民,每六年班给口分田一次,男子二段(当时每段相当于11。9公亩),女子为其三分之二,官户奴婢给予与良民一样多的口分田,而家人奴婢只给良民的三分之一。所受口分田,死后归还国家。受田人须负担租庸调等赋税和劳役。

3)确立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仿唐制确定中央和地方的行政制度(划分国、郡、里等行政区域)。实行征兵制,军权归属中央。

    屯仓部民制这一有着三百年历史的制度,因为已经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并且遭到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反对,而终于被废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学习并模仿中国唐朝而制定的律令制度和班田制。然而被剥夺特权的旧贵族不甘失败,多次进行反抗图谋复辟,早在645年9月就曾阴谋发动武装叛乱,企图推翻新政权,结果被中大兄皇子出兵镇压。658年,以苏我赤兄为代表的贵族奴隶主又挑动有间皇子谋反,在发现形势不利后转而告发有间皇子获取中大兄皇子的信任。664年,“白村江之战”惨败后,中大兄皇子(天智天皇)不得不向贵族奴隶主让步,一度恢复了部民制。671年底天智天皇死去,政权落到大友皇子(即弘文天皇)和苏我赤兄这些奴隶主贵族手里,以大海人皇子(即以后的天武天皇)为首的革新派于次年发动“壬申之乱”夺取政权,彻底粉碎了贵族奴隶主的势力,到675年部民制终于被废止。天武天皇在位十四年间万事独裁,确立了天皇的绝对权威,使大化革新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大宝元年(701年)的《大宝律令》标志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斗争,日本终于实现了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转变。

    不可否认,屯仓部民制对于加强和完善大王政权的统治起到过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天皇、皇族、贵族们在这种体制下争相扩大属于自己的领地和部民,他们掠夺来的财富也没有用以生产,而是花在对朝鲜半岛进行征伐等战争中和营造华丽的寺院、宅第上,结果社会矛盾日趋激烈,不再适应新形势的屯仓部民制退出历史舞台也就不可避免了。

注1:氏姓制度是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以氏为政权基础,以姓为身份标志,故称氏姓制。

注2:然而,也有的日本学者认为子代和名代是属于大王政权所有,个人比较赞同名代与子代是属于大王及其一族私有的说法。

注3:参见《大化革新诏》:“其一曰,罢昔在天皇等所立子代之民,处处屯仓,及别臣、连、伴造、国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处处屯仓”及“其三曰,初造户籍、计帐、班田收授之法”。

 

 

主要参考资料:

井上清著《日本历史》、沈仁安著《日本起源考》、舍人亲王等编撰《日本书纪》、林志纯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日史部分、《世界史话 古代中世纪部分》、崔连仲主编《世界史 古代史》

http://www.sol.dti.ne.jp/~hiromi/kansei/e_kodai.html

http://ja.wikipedia.org/wiki/%E9%83%A8%E6%B0%91%E5%88%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