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年,元明天皇将都城从奈良盆地南部的藤原京(今橿原市)迁往北部的平城京(今奈良市),日本进入奈良时代。
奈良迁都的主要原因是随着701年《大宝律令》制定,日本律令制国家成立,需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都城。当时的都城藤原京面积狭隘,已经不能满足要求。新建的平城京的面积约为藤原京的3倍,水陆交通亦比藤原京便捷。
另外,从中国的奠都理论来看,地处奈良盆地北部的平城京堪称帝王奠基的风水宝地。按照中国的皇城择地标准,“四神相应之地”便属理想的帝宅。所谓“四神”,即东有河川(青龙)、南有沼泽(朱雀)、西有大道(白虎)、北有高山(玄武)。平城京正是“四神相应”的灵地。元明天皇于708(和铜元)年下《迁都诏》:“方今平城之地,四禽叶图,三山作镇,龟筮并从,宜建都邑。” [1] 平城京不仅有四神呵护,还有三山(东春山、北奈良山、西生驹山)为之镇关,是理想的建都宝地。 [2]
平城京的格局模仿唐都长安,其主要特点都是:城廓呈方形结构;棋盘式街道划分出方形的条坊;城中干道都直对一个城门;宫城位于城中轴线北首,宫城内分成若干个以围墙和回廊环绕的长方形庭院,每一庭院都沿中轴线前后配置若干座主要殿堂,左右以次要殿堂对称排列。
平城京的方形城廓,东西约4.3公里,南北约4.8公里,由大路、小路划分为棋盘状。大路东西为十条,南北为九条。每条大路之间相隔约530米,其间又各有三条小路。
位于平城京北端的平城宫占地约1.2平方公里,中央设有“内里”,为天皇的住居,此外还设有执行政务的朝堂和各官厅。直达平城宫正门的干道称朱雀大路,并以此为中轴线东西两侧分成左京和右京。
当时日本的全国人口约五、六百万,在平城京中大约有10~15万人。
进入奈良时代以后,藤原氏为代表的贵族势力日渐强盛,并随着其势力的扩大,朝廷内部的矛盾也日趋复杂、尖锐。
藤原氏的历史开始于中臣镰足,镰足死之前,因其政绩卓著,天智天皇赐姓藤原。其后,文武天皇时,天皇下诏只允许镰足次子不比等继承藤原之姓。
藤原氏势力在朝中的伸张,主要是通过与天皇的联姻实现的。天武天皇曾以中臣镰足的两个女儿冰上和五百重娘为夫人。697年,文武天皇即位,以藤原不比等长女宫子为夫人。
707年,体弱多病的文武天皇驾崩,其母阿闭皇女即位,称元明天皇。元明天皇是天智天皇之女,草壁皇太子妃。而藤原不比等与草壁皇太子之间的交谊又很深,因此,元明天皇即位之后,自然寄重藤原氏势力。不久,天皇进行了人事大变动,藤原不比等由大纳言升为右大臣,石上麻吕为左大臣,穗积亲王为知太政官事。
714年6月,文武天皇之子、藤原不比等的外孙首皇子立为太子。在立首皇太子的典礼上,朝廷为内外文武官分别叙位。在叙位者名单中,就有藤原不比等的长子武智麻吕(升为从四位上)、次子房前(升为从四位下),藤原氏势力在朝廷内进一步巩固。
715年9月,元明天皇让位给女儿冰高内亲王,称元正天皇。元正天皇是草壁皇太子与元明天皇所生,是文武天皇的姐姐。元正天皇即位时36岁,时首皇太子15岁。元明女帝为什么让位元正天皇,而不让位给首皇太子?这是藤原不比等的谋略。他为了使首皇太子日后执政稳定,决定先拥立元正天皇,并在日渐削弱旧氏族势力的基础上,再伺机扶首皇太子继位。716年,藤原不比等将自己与后室橘三千代所生的女儿安宿媛(后来的光明皇后)许配给首皇太子,从而在政界确立了不可动摇的地位。
717年3月,78岁的左大臣石上麻吕去世,藤原不比等成为政界第一人。同年秋天,其年仅37岁的次子藤原房前成为议政官。父子二人在当时五名议政官中占了两席之地,进一步加固了藤原不比等的地位。720年8月,藤原不比等去世。
藤原不比等死后翌年,长屋王充任右大臣。长屋王是天武天皇之孙,高市皇子之子,母为天智天皇之女御名部皇女。724年,元正天皇让位于首皇太子,是为圣武天皇,这是第一位流有藤原氏血液的天皇。长屋王由右大臣升任左大臣。
由于长屋王具备继承皇位的血统,受到圣武天皇和藤原氏的猜忌。尤其是他反对立安宿媛为皇后(光明立后)更是违背了圣武天皇和藤原氏的意愿。729年2月10日,长屋王被人密告“私学左道,欲倾国家” [3] 。当晚,式部卿藤原宇合率兵将其宅邸围住。11日舍人亲王、藤原武智麻吕等人对长屋王进行拷问,12日天皇“令王自尽”,长屋王偕同妻儿被迫自杀。历史上称为“长屋王之变”,一般认为是藤原氏阴谋策划。
长屋王之变后过了六个月,即8月10日,光明子成为皇后。731 年8月,藤原不比等的四个儿子在朝中分别担任了要职。长子藤原武智麻吕位居大纳言兼大宰帅,次子藤原房前任参议、中务卿、中卫大将,掌握实权,藤原宇合任参议式部卿、藤原麻吕任参议兵部卿,掌管文武官吏的人事关系。兄弟四人在议政官中占了半数,确立了藤原四子体制,掌握了政权。
735年夏,九州开始流行天花,到了737年春,京畿地区也开始流行,藤原四兄弟相继传染去世。当时的议政官几乎全军覆没,只留下铃鹿王、葛城王(即橘诸兄)、大伴道足三人。
橘诸兄是橘三千代和前夫美努王之长子,与光明皇后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原名葛城王,736年改籍臣下,遂从母姓。藤原四兄弟病死后,橘诸兄由参议晋升为大纳言,翌年正月又晋升为右大臣。
橘诸兄执政时期,从唐朝回来的玄昉和吉备真备受到圣武天皇的重用。740年8月,任大宰少贰的藤原宇合之子藤原广嗣为恢复藤原氏势力,上书弹劾,论难时政,要求罢黜玄昉和吉备真备。9月,广嗣在九州以清君侧为名举兵叛乱,不满朝廷的豪族及农民亦卷入叛乱。朝廷任大野东人为大将军,征发东海、东山等五道军卒征讨。经两月,叛乱平息,广嗣在值嘉岛被捕处死。
藤原广嗣之乱发生后,政局动荡,首都相继从平城京迁至山城的恭仁宫、近江的紫香乐宫、摄津的难波宫,745年又迁回平城京。橘诸兄的势力逐渐衰退,代之而起的是藤原武智麻吕的次子藤原仲麻吕。
藤原仲麻吕在藤原广嗣之乱后进入政界。743年任参议,由于得到光明皇后的信任而日渐得势。749年7月,圣武天皇让位给他与光明皇后的女儿阿倍内亲王,即孝谦天皇。孝谦女帝即位当天,藤原仲麻吕晋升为大纳言。同年又兼紫薇令、中卫大将。757年,藤原仲麻吕排斥了与自己没有关系的皇太子道祖王,立大炊王(淳仁天皇)为皇太子,并将自己去世儿子真从的媳妇许配给他,令其居住在自己的宅邸“田村第”。同年,藤原仲麻吕又镇压了橘诸兄之子橘奈良麻吕的叛乱,将自己的反对势力一举歼灭,从而确立了自己在政界的专制地位。
758年,淳仁天皇即位,藤原仲麻吕获赐名惠美押胜,任大保(相当于右大臣)。760年又升任大师(相当于太政大臣)。此后,由于孝谦上皇宠幸僧侣道镜,藤原仲麻吕的势力急剧下降。为了夺回失去的势力,仲麻吕于764年起兵,兵败后被捕于近江高岛郡,与妻子同时被斩。
藤原仲麻吕被杀后不到一个月,淳仁天皇被废,流放到淡路岛。孝谦上皇再次即位为称德天皇。倍受称德女帝宠幸的道镜受到了重用。僧侣道镜俗姓弓削氏,河内国人。开始时从义渊学法相宗,后来住东大寺。752年被孝谦女帝招入宫中道场。后以看病禅师身份为女帝治病,受到宠幸。764年受任大臣禅师,参与政事。765年又升任太政大臣禅师。766年受赐法王位。道镜的掌权令当时的贵族们极为不满,由于他们的反对,称德女帝传位于道镜的愿望最终没有实现。770年8月,53岁的女帝驾崩,道镜被贬下野国药师寺,两年后死去。
称德女帝驾崩当天,左大臣藤原永手和藤原百川、良继等重臣拥立天智天皇之孙白壁王为皇太子。10月,白壁王即位为光仁天皇。光仁天皇即位后,注力于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否定称德女帝时期的佛教政治,建树颇多。
国土的开拓,一直是朝廷的重大政事之一。奈良时代国土版图进一步扩大。
709年在东北地区的日本海沿岸设立了出羽栅,712年设立了出羽国,后来又在太平洋沿岸建造了多贺城。多贺城的始置年代说法不一,据多贺城铭文记载,建城约在724年。多贺城开始称镇所或陆奥国镇所,后改组为正规的军政府,称镇守府,并置陆奥国府和陆奥出羽安察使,是征服虾夷、开发边疆的重要基地之一。
此后,随着对虾夷的征服,东北地区不断得以开拓。759年9月,在出羽国设雄胜、平鹿二郡。767年于陆奥国设栗原郡。奈良时代对东北地区的开拓,东侧至宫城县,西侧至秋田县中部。
从天武朝(672~686)开始,日本政府就试图向南九州、南岛(九州南面的西南群岛)扩大势力,要求南九州的住民隼人和南岛的岛民前来朝贡。698年4月更是派遣使者进行实地视察、试图扩大版图。由于隼人不服中央政府,便以武力加以征服。日本政府先是征服了萨摩、多褹地区的隼人,大约在702年设立了萨摩国、多褹国。此后又于713年设立了大隅国,并于721年彻底镇压了大隅地区隼人的叛乱。
同时,九州南部的西南群岛相继遣使前来朝贡,为属朝廷的统治。
646年正月,孝德天皇宣布大化改新诏书,正式宣布实行“班田收授法”即班田制。班田制仿照唐朝的均田制而制定,是律令制土地制度的根本法。班田制从它颁布到消亡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其颁布至742年,第二阶段从743年垦田永世令颁布至800年,第三阶段从801年一纪一班令颁布至902年。
班田制实行班田收授,首先须编定全国的户籍。正仓院所存8世纪初的户籍详细地记述了姓名、年龄、受田额、家属关系、人口数、疾病、贫富等级、租税的课与不课等。户籍每六年编制一次。班田的具体作法是:凡六岁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给口分田,男子二段(一段约1983.4平方米),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官户奴婢与公民相同,家人、私奴婢则给公民的三分之一。有位、有职、有功者,按位的高低,功的大小,班给相应的位田、职分田、功田等。除口分田之外,还相应给以若干宅地和园田,为世业田,若绝户还公。班田每六年一次。所受之田不准买卖,若受田者死亡,由国家收回。
班田制在实施之初还算顺利,从646年至713年,共班田十二次。但此后越来越难以维持。这是因为:首先,沉重的租庸调和徭役负担,使大多数公民无法承受而抛弃户籍和口分田逃亡;其次,由于土地不能私有,因此无人垦田,而人口却不断增加,致使无田可班;另外,贵族和官吏营私舞弊,利用掌管班田之权,大量侵占公田,并使自己获得的位田、职田、赐田等变成私有土地。
为了鼓励荒地的开垦,增加收入,723年,政府制定了《三世一身法》。规定凡新修沟池开垦的土地,多少不限,允许开垦者三代占有;凡利用原有沟池开垦的田地,只准一代占有。由于农民倦怠,收效不大。但此法的实施却成为国有土地私有化的契机。
743年,政府又颁布了《垦田永世私财法》。规定按位阶限定开垦土地面积。一品及一位准垦500町,二品及二位准垦400町,三品、四品及三位准垦300町,四位准垦200町,五位准垦100町,六位至八位准垦50町,初位至庶人准垦10町,郡司大领、小领准垦30町,主政、主帐准垦10町。申请获准后,三年内必须结束开垦。在以上规定下的垦田,永世归开发者私有。有势力的寺社、贵族、地方豪族均利用此令,大肆垦殖扩大领土,促进了庄园的发展。
与班田制相适应,奈良朝的租税实行租庸调制。租按田地面积征收,一段口分田征稻谷二束二把,约占收获量的3%。庸是代替劳役而交纳的实物。正丁(21~60岁)每年去京城服劳役十天,相应的庸则纳布二丈六尺;次丁(61~65岁)二人的庸布相当于正丁一人。除布外,还可按当地所产交纳米、盐、棉等,并运往中央,脚夫由纳庸户负担。调只限男丁负担,按照正丁、次丁、中男(17~20岁)等不同等级交纳绢、絁、布、绵、染料、油等土特产品。调和庸每年8月中旬开始征收,近国于10月末、中国于11月末、远国于12月末以前上交大藏省,充作中央的费用。
除了交纳租庸调之外,百姓还要负担沉重的徭役。
兵役是一种很重的徭役。根据大宝令的规定,有四分之一的正丁被指名服兵役。到军团当士兵的被分为十班,每十天轮流值勤,粮食、武器自备,免除其它徭役。若是去京城当卫士则须一年,去九州当防人则长至三年,免除调庸和其它徭役。 [4]
还有一种徭役是出“仕丁”,每五十户出二人,到京城为朝廷服役三年,免除调庸和其它徭役。至平安时代允许出钱代役。
在赋役令中未作出具体规定的徭役称为“杂徭”。正丁每年限六十天,次丁三十天,中男十五天。一般由国司征调,从事官衙、道路、堤坝的修建等,原则上不供饮食。
此外还有雇役,即雇佣公民修建都城或耕种官田。虽名为“雇”,但报酬甚少,实际上也是一种徭役。 [5]
奈良时代农业有了显著发展。首先表现在生产工具的进步上,铁制农具如铁锨、镬、锄、镰的使用已相当普遍,同时开始使用牲畜,出现了带铁刃的犁和耙。畜力的利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此外,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还表现在生产技术的改进上。如当时的水稻栽培,已掌握了一套完整的生产程序,广泛采用了先进的插秧技术和割茎法。
奈良时代的农作物种类丰富。水稻品种可分为糯与粳、早稻与晚稻。除水田外,当时还经营旱作,杂粮作物有大麦、小麦、粟、大豆、小豆、荞麦等,蔬菜有芋、姜、葱、蒜、韭菜等,经济作物有桑、纻、麻、漆、梨、栗等。此外,养蚕也相当盛行。出羽、相模、常陆、上野、下野、武藏等地,都是蚕丝的主要产地。
奈良时代手工业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当时手工业有官营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两种。官营手工业作坊由中央各寮、司以及国衙、郡衙设置,生产高级手工产品。这些产品专供宫中消费和朝廷使用。家庭手工业作坊则生产较简单的产品。
手工业发展中最突出的是纺织业。家庭纺织业以农家妇女为主,一般生产布、絁、绢之类,主要供家庭自用和缴纳庸调。中央设有官营作坊织部司,由挑文师、挑文生负责技术,下属数百户织人,分别生产锦、绫、罗、绮等高级纺织物。为了推广丝、绵织业,朝廷经常派挑文师、挑文生深入全国各地,传授技术。
日本的造纸术是从中国传去的。到了奈良时代,日本的造纸技术已相当发达。纸的品种有“谷纸”、“麻纸”、“檀纸”、“宿纸”等。780年遣唐使来唐时,其使者兴能即大使布势清直带来的纸“似茧而泽,人莫识” [6] 。他带来的两幅纸,后来被五代文人陶谷看到,陶谷在《清异录》中描绘道:“一云女儿清,微绀;一云卵日光,白滑如镜面,笔至上多褪,非善书者不敢用,意惟鸡林纸似可比肩。”
708年,由于武藏国秩父郡发现一种含杂质极少的自然铜“和铜”,日本政府为了纪念“和铜”的出现,改年号为“和铜”,同时以唐朝开元通宝为模式,铸造了一种名为“和同开珎”的货币。这是日本政府发行货币的嚆矢。
和同开珎为圆形方廓,表面刻有“和同开珎”四字,直径约为2.4厘米。材料有银、铜两种。由于银的产量太少,709年废止银钱。银币于唐代时有传入中国,在东北地区及西安等地有出土。
由于人们已适应了原来的物物交换,所以“和同开珎”在铸造后,使用率极低。为了促进货币的流通,政府于711年颁布了蓄钱叙位令,规定凡是储蓄货币并将货币捐给政府者根据货币数量晋升位阶,如无官位者捐钱五贯即五千枚铜钱,就可获得最低官位少初位下。此后,政府又采取了用钱支给季禄,畿内及其周围各国用钱纳调等一系列措施,鼓励用钱。但由于商品经济尚不发达,除了京城和畿内等地以外,钱币流通不广,交易仍以物物交换为主。
奈良时代畿内的难波、泉、宇治、势多等流通经济上的要地,通过淀川水系和陆路的联系,形成了一个流通经济圈——“中央交易圈” [7] 。对于当时主要以实物来运作的律令中央财政而言,这个交易圈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和官员将分配到的实物通过这个交易圈换成自己所需物品。
当时平城京设有东西市,进行物品的交易。但是仅靠平城京的东西两市还不足以满足朝廷和官员对物品的需求,所以中央交易圈扩大到畿内各要地。政府和官员或在各要地设置庄、所,或派使者前往交易,以获得所需物资。如为建造东大寺专门设置的造东大寺司,在泉津设置了泉木屋所、在宇治设置了宇治司所、在势多设置了势多庄,又派交易使去难波。
商品的流通离不开商人。奈良时代平城京的东西两市和畿内各要地的市,都有很多商人活动其间。市中设有市司,专门管理市场的秩序,检查商品质量和价格,商人都在市司注册。
除了在中央交易圈内从事贸易的商人外,当时还有一些商人从事畿内和地方的远距离贸易,如漆部伊波。他是相模国的豪族,往来于相模和中央之间,从事贸易,从而积敛了大量的财富。748年,他捐重资建造东大寺大佛,被朝廷授予外从五位下的官位。
商人们的贸易活动使各地土特产品得以交流。
8世纪前后是东亚各国相对统一的时代,各国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均田制和由它脱胎而来的班田制、丁田制,先后形成了较为强大的封建的中央集权国家,至8世纪中叶达到发展的顶峰。
8世纪的中国,正处于唐王朝的鼎盛时期,它与阿拉伯帝国东西相峙,成为亚洲各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的中心。与唐朝维持良好的国家关系,通过派遣遣唐使学习唐朝先进的文化,是奈良朝和前期平安朝外交政策的核心。
675年,新罗统一了朝鲜半岛,结束了半岛上三国鼎立的时代。统一的新罗在唐帝国律令的影响下,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权封建国家政治体制;在土地制度上模仿唐的均田制实行丁田制;在文化上向唐派出大批留学生,自觉地吸收唐文化。8世纪日本与新罗曾多次交换使节,但由于日本对新罗采取大国主义姿态,将其当作属国看待,所以双方关系恶化。
7世纪末靺鞨族首领在今中国吉林敦化县附近的敖东城建震国。713年,唐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自此震国改称渤海国。渤海国曾多次向日本派出使节。从日本史书留下的大量的渤日通聘资料来看,双方的态度是友好的,而渤海国方面尤为积极主动。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渤日政治关系中,始终贯彻着这样一个矛盾,即日本以“上国”自居,要求渤海臣服,而渤海国则坚持对等外交。
奈良朝与唐王朝的交流主要是通过遣唐使来完成的。
在日本史料中,遣唐使早期称为“遣大唐大使” [8] 、“西海使” [9] 、“入唐使” [10] ,后来才正式称作“遣唐使” [11] 。与一切其他国家的使节一样,唐朝称之为“朝贡使”。
从630年至894年,日本遣唐使的任命次数,有18次 [12] 、19次 [13] 、20次 [14] 等诸说。其阶段的划分也有两期、三期、四期等不同划分。从其派遣目的来看,两期划分法较为合适。前期从630年至669年,一般由2艘船组成,乘员约250人左右。主要是为了解决朝鲜问题,力图维持其在朝鲜半岛南部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可以说主要是出于政治目的而派遣的。后期从702年至894年,船只增至4艘,乘员超过500人。主要是为了全面而系统地输入大唐的先进文化,以促进自己国家的迅速发展和进步。
遣唐使团成员包括:(1)官员。大使一人、副使一至二人、判官一至四人、录事一至四人。有时在大使之上另设押使或执节使一人。他们负责对唐的外交、贸易以及代表团的日常生活等事务。押使、执节使、大使和副使,是能否完成任务的关键人物,选任甚为谨慎。除具有外交才能外,还须有堂皇的仪表,优雅的风度,以及有关中国的知识和礼仪方面的较深修养。(2)随行人员。有留学生、留学僧、还学僧、请益生、知乘船事、译语、主神、医师、阴阳师、画师、史生、射手、船师、卜部、音声长、音声生、玉生、锻生、铸生、细工生、船匠、柁师、挟杪、傔人、杂使、水手长、水手等。
遣唐使团集中了当时日本外交、学术、科技、工艺、音乐、美术、航海等方面的优秀人才,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外交使命、吸收先进的唐朝文化、提高航海的成功率。
遣唐使赴唐的航线主要有三条。前期多走北路,后期则改走南岛路或南路。(1)北路。这是自汉和三国以来,中日交通的早期航线。从难波、北部九州的筑紫起航,经壹歧、对马岛至济州岛,然后沿朝鲜半岛西南沿岸北行,自汉江口、瓮津半岛起,折而向西,横渡黄海,至山东半岛之登州或莱州登陆。或自汉江口继续北行,越过鸭绿江口,西航,到辽东半岛之南端,通过庙岛列岛,到登州。此路航期长,但多沿海岸航行,较为安全。(2)南岛路。由北九州的筑紫沿九州岛西海岸南下,经奄美岛、琉球,越东海直达长江口岸。(3)南路。由北部九州的筑紫横渡东海,到达长江口岸。南岛路和南路航期虽比北路短,但海难事故较多。
遣唐使团成员都是经过严格选拔的饱学之士,或有某种高超技艺的人才,他们将在唐期间学得的先进文化技术带回日本,对日本的制度、法律、宗教、教育、文学、乐舞、书法、工艺美术、史学、医药、历法、建筑、体育娱乐、衣食风俗等各方面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遣唐使除了带回先进的文化技术之外,还带回了许多珍货宝物,有些现在还保存在奈良的正仓院。他们的贸易活动在客观上促进了当时的中日物质交流。
渤海国的创立者大祚荣在世期间,曾努力加强与唐朝中央政府的联系,但在他死后,他的继承人大武艺却滋生了摆脱唐朝中央政府的倾向。大武艺之弟大门艺,因为力主与唐朝中央政府合作而受到大武艺的迫害,不得已出奔长安。为了对抗唐朝中央政府和从背后牵制与唐和好的新罗,大武艺便试图争取与新罗交恶的日本结盟。727年,大武艺派遣高仁义使日,希望与日本结援。
735年大武艺又与唐朝修复了关系。但是,渤海国与新罗的矛盾却日益加深。为了牵制新罗,渤海国又多次遣使赴日。
762年,唐朝册封渤海王的官爵由“郡王”升格为“国王”,同时渤海王被授予同新罗王同等的官职检校太尉。渤海国与唐朝中央政府关系的日益好转以及东亚国际形势的趋缓,使得渤海国的对日本外交出现了转机,由政治目的转为经济目的。 [15] 与前期出于政治目的的遣使相比,后期出于经济目的的遣使规模有所增大。渤海国的遣使赴日交易一直延续到平安时代。
在奈良时代,渤海国先后派遣使节赴日,共有13次。人数最多的1次是746年,使团成员1100余人,船只最多的1次是771年,325人乘17艘船抵日。 [16]
奈良时代,新罗遣使日本22次,日本遣使新罗16次。两国之间的政治、经济交往虽然一直没有中断过,但矛盾和摩擦不断。
722年,新罗在京城的南部建毛伐郡城,以截断“日本贼路” [17] 。731年4月,日本兵船三百艘,越海侵入新罗东部边境,两国在海上交战 [18] 。738年、742年、743年新罗的三次遣日使均在大宰府被阻。
759年,大权在握的藤原仲麻吕开始计划征讨新罗,企图重温侵略朝鲜半岛的迷梦。6月,他命令大宰府制定征讨新罗的作战书,9月又命令各道在三年内制造500艘战船。761年,命美浓、武藏两国的40名少年学习新罗语,此后又在各道任命节度使,积极为征讨新罗做准备。后来由于藤原仲麻吕的势力下降、民意不从等原因,最终征讨新罗计划废止。
由于奈良时代日本和新罗关系的不断恶化,进入平安时代不久的799年后,日本与新罗的官方往来正式中止,取而代之的是商人的民间往来。
在迁都奈良之际,有些原来的大寺被迁往新都,如元兴寺、兴福寺、大安寺、药师寺等。但这还远远无法满足统治者的需求,他们大肆兴办佛教事业。奈良时代由国家兴办的佛教事业中,最著名的当推东大寺和国分寺的兴建。
东大寺及其卢舍那大佛像是由圣武天皇于740年发愿,于743年开始兴建的。圣武天皇建东大寺和大佛的目的是为了依赖“三宝之威灵”,祈求天下太平,国家富饶繁盛。在兴建东大寺和巨大铜佛像的过程中,花费了庞大的人力和物力,动用了举国的财力,又号召民众自愿出力支持。751年大佛殿建成,翌年4月,由朝廷主持举行盛大的大佛开眼供养法会。
所谓国分寺即是设在各国国都的寺院,有比丘住的国分僧寺和比丘尼住的国分尼寺。它的兴建实际上是效仿中国的。修建国分寺的步骤,大致分为如下三步:第一步是737年3月,诏令每国造丈六释迦佛金铜像一躯和左右配置的菩萨两躯。当时虽然还没有国分寺的名称,但因这个释迦像可以认为是国分寺的主佛,所以此举当是修建国分寺的先驱。第二步是740年6月,令每国抄写《法华经》十部,修建七重塔。这是以《法华经》第四《法师》第十为依据的,实际上就是国分尼寺的前驱。第三步是741年2月,诏令各国设置僧尼两寺,僧寺置僧20人,名为“金光明四天王护国寺”;尼寺置尼10人,名为“法华灭罪寺”。前者是根据《金光明最胜王经? 四天王护国品》第十二所说,为的是消除国家的灾祸,祈求四天王保护;后者主要是为了比丘尼灭罪行善使诵《法华经》而修建的。 [19] 国分寺在建造中并不顺利,由于各地政府在饥谨、疫病流行之后,财力不足,民力疲敝,建寺造塔工作进展缓慢。直到770年,这一造寺工作才基本结束。实际上,有些地方的国分寺并非新建,只是旧寺的利用或改造。
都城奈良的东大寺与地方上的国分寺之间,在组织上并无上下所属的关系,但因为东大寺在中央,由天皇组织修建,而国分寺在地方,由国司监造和监管,所以不仅在佛教信仰上存在密切关系,而且在形式上也有上下所属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东大寺也称“总国分寺”。
奈良时代的寺院分为国家的大寺、国分寺及属于私人寺院的“定额寺”、普通的私寺等。国家的大寺,是据历代天皇和皇室成员“敕愿”建造的,也称为“御愿寺”,如称为“南都七大寺”的东大寺、兴福寺、元兴寺、大安寺、药师寺、西大寺、法隆寺。“定额寺”是为定额所限而得到朝廷承认的大寺,是由官吏或贵族修建的,其管理和维修需由国司和造寺施主共同负责。
寺院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天皇、政府和贵族的施舍,包括土地、封户、奴婢及财物等。如749年,东大寺兴建接近完成时,天皇施给东大寺垦田100町,不久又诏定垦田限额可达4000町,前后施封7500户,另施给奴婢达400多人。
奈良时代,随着中国佛教宗派的不断传入,逐渐形成了六宗:三论宗、成实宗、法相宗、俱舍宗、华严宗、律宗。佛教史上称之为“奈良六宗”,相对于平安时代的京城(今京都),又称“南都六宗”。奈良六宗与平安时代以后出现的诸宗相比,更注重经典学问的研究。僧侣常兼数宗之学。
三论宗以主要研习龙树《中论》、《十二门论》、提婆《百论》三部佛经而得名。起源于印度,后由鸠摩罗什传入中国。至隋代的吉藏而集大成。625年,吉藏的弟子高丽僧人慧灌将三论宗传入日本,后由法隆寺的智藏、大安寺的道慈发展成为日本古代佛教的重要宗派。
成实宗研习印度诃梨跋摩所著《成实论》,依附于三论宗传入日本,在日本未成为独立的佛教宗派。
法相宗亦称唯识宗、有相宗、慈恩宗等,由唐玄奘及其弟子窥基创立。主要继承古印度瑜伽行派学说,所依经典据称为六经十一论。653年,道昭入唐从玄奘学此宗,归国后以元兴寺为中心传法,为法相宗第一传。658年,智通、智达乘新罗船入唐,也师从玄奘学法相宗,回国后亦在元兴寺传法,为法相宗第二传。第一、二传又称南寺传。703年,在日本的新罗僧智凤、智鸾、智雄奉敕入唐,从智周学法相宗,归国后弘传此宗,为法相宗第三传。716年玄昉入唐亦从智周学法相宗,为法相宗第四传。第三、四传又称北寺传。
俱舍宗主要研习印度世亲著《阿毗达摩俱舍论》,道昭、智通、智达、玄昉等人将法相宗传入日本时同时传入,它是法相宗的附宗。
华严宗以《华严经》为主要经典。因唐时创始人法藏受武则天赐号“贤首”,故又称贤首宗。736年,唐僧道璇将华严宗章疏传到日本。740年新罗僧审祥到日本宣讲宗义,传法于日僧良辨,以东大寺为根本道场,开创了日本的华严宗。
律宗以研习及传持戒律为主,以《四分律》、《梵网经》为宗义。天武天皇时道光归国首传,736年唐僧道璇抵日宣讲戒律。754年鉴真抵日,于东大寺设坛传戒,继而又创设戒坛院。鉴真成为日本律宗的始祖,于759年创建唐招提寺,为该宗的总本山。
综观奈良时代的佛教,有如下特点:在国家直接控制之下,被作为镇护国家的要法。与政治关系比较密切,僧侣染指政治,朝廷对僧侣待遇优厚。寺庙均建于城市中,被称为“都市佛教”。追溯此时期形成的奈良六宗的起源,其主要传人几乎均为留学僧或渡来僧,因此各宗与朝鲜半岛和中国大陆的佛教宗派具有很深的渊源关系,其教相判释、教义戒法几乎是原原本本从中国引进,并无多大发展。奈良佛教的制度逐步完备,从僧官设置、僧位授予、僧尼的品行衣食住行等均有详细规定。 [20]
奈良时代儒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治政理念。日本早期儒学曾影响当时日本社会各领域,而其最主要的影响则是为日本古代天皇制国家提供了政治理念。 [21]
奈良朝虽然积极地推崇和信仰佛教,但从总体上看,其治政的指导思想,是以儒家政治贯彻始终的。儒家政治的核心内容,其一是“政在养民”。把富国安民的基点,放在农村的安稳和农民们摆脱贫困上。奈良时代“农者天下之本”的思想,始终成为统治者治政的首要大事。其二是“简人任能”。对于各级官吏的选拔、政绩良劣都十分注意。其三是“俭约”。儒家认为,帝王崇尚俭约,则民心不乱,国可兴盛。奈良时代虽然大造佛像,用尽国库,但从全面来看,历代天皇均比较注意俭约。 [22]
(二)官吏的选拔和考核。奈良时代官吏的录用考试模仿唐朝,也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等六科。生源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学校的学生。大学寮是中央学校,国学是地方学校,它们既是培养官僚的教育机构,又是日本儒学的传播体系,其教学的主要内容都是儒学经典。如大学寮设有明经道(儒学科),教科书有“九经”,即《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孝经》和《论语》,这些教科书必须使用规定的注释本。
奈良朝和唐朝一样,特别重视对官吏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的成绩,进行升降、褒贬。官吏的考核,由各级管理的长官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行的考核以及工作的考核。考核德行时依据的是儒家的德义、清慎、廉洁、恪勤。
(三)对人们道德生活的影响。奈良时代儒学不仅为统治者提供了治政理念,儒学道德“孝”道还渗透到了民间,影响了人们的道德生活。
在中国,儒家把“孝”提高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在儒家学者看来,“孝”不仅指在生活上赡养父母,还要无条件地顺从父母。在日本,儒家经典传入之前,并不存在上述意义上的“孝”的道德观念。日本统治者倡导“孝”道,主要是在进入奈良时代之后。中央和地方统治者通过制定法令和采取行政措施对“孝”道予以宣扬,使其逐渐渗透于统治阶级与民众之间,“孝”道成为公认的道德规范。
奈良文学中,最有价值的当属和歌《万叶集》和汉诗《怀风藻》。和歌与汉诗相对,和歌指日本的民族歌谣,汉诗指从中国传入的诗体。
完成于奈良末期的《万叶集》是日本现存最早的和歌集,共20集,收录了4~8世纪间的长歌、短歌、旋头歌4516首,据说其编者是大伴家持。《万叶集》中的文字均用汉字标音,即“万叶假名”,标志着日本假名文字的草创。集中收录和歌的作者既有天皇、贵族、僧侣和文人,也有农民、士兵和民间歌人等。内容主要吟咏爱情、劳动、自然景物,也有神话传说等。
751年编成的《怀风藻》是日本人创作的第一部汉诗集,一卷,编纂者不详。共收录了天智朝至圣武朝64位诗人的120首汉文诗。诗风受中国六朝诗及唐初王勃、骆宾王等的影响颇深。全集除7首七言诗外,其余100多首均为五言诗。作者有皇族、朝臣和僧侣等,如大友皇子、大津皇子、文武天皇、长屋王、藤原不比等父子、丹广成、淡海三船、石上宅嗣等人。其内容主要表现宫廷的饮宴、仪礼等公事性活动,为天皇歌功颂德。
在奈良文学中,还有一些值得鉴赏的传记与小说。传记如淡海三船的《唐大和上东征传》、思托的《延历僧录》,小说如无名氏的《蒲岛子传》等,在日本文学史上均占有一席之地。 [23]
《唐大和上东征传》又称《鉴真过海大师东征传》、《鉴真和上东征传》,淡海三船所著,于779(宝龟十)年成书。记述了鉴真应日僧容睿、普照等邀请东渡,几经挫折到达日本,传布律宗,于东大寺设戒坛,建唐招提寺等经过。
《延历僧录》为鉴真的弟子思托所著,于788(延历七)年成书,其立传不限于僧侣,涉及帝王、皇后、官吏、居士等。
《蒲岛子传》成书早于《万叶集》,是日本现存最早的汉文小说。它用和式古汉语写成,其题材与文体样式,皆类似于中国唐代的“传奇”。 [24]
奈良时代的建筑,受唐朝的影响极大。主要表现在平城京的建设和佛寺的建造上。
平城京的面积虽然只有长安城的四分之一,但如前所述,其结构与长安城极为相似。
佛寺的布局和建筑风格也非常接近唐朝寺院,如正殿都在寺院的中心位置,正殿前有中门,中门前有对称的一对塔。在鉴真的设计下修建的唐招提寺,尤其受到了唐式建筑的影响,明显体现出唐朝风格。
此外,住宅建筑也有向唐学习的趋势。如724(神龟元)年太政官上奏,为了显示京城的壮丽,凡五位以上官员的府邸和殷实庶民的住房都要把原来的板屋草舍翻改成瓦舍,并涂以赤白之色。 [25]
奈良时代的绘画作品主要有佛画、反映世俗的风俗画、山水画,都受到唐绘画的极大影响。
佛画强烈地体现着唐代的画风。如奈良法隆寺金堂内的壁画,在四个最大的壁画上画着四个天界的景象,在每一天界的中央是主佛法座,周围则画有众菩萨及四天王,上面画有宝盖,宝盖左右各有一个飞天。这样的题材和构图与敦煌壁画如出一辙。
世俗题材的风俗画和山水画也很有水平,其中与贵族阶层生活相关的屏风画尤为突出。764(天平宝字八)年捐入东大寺的圣武天皇收藏品中,就有大量屏风画,这些屏风画中有风俗画《舞风屏风》、《子女画屏风》、《素画夜游屏风》、《鸟毛立女屏风》、《大唐勤城楼前观乐图屏风》、《古人宫殿屏风》等,山水画《山水屏风》、《古样山水画屏风》、《国图屏风》等。
奈良时代的最出色的美术作品是佛像的制造,即所谓天平雕刻。当时的雕刻种类甚多,有泥塑、干漆、铜、银、金、石、砖、木等。前期以金铜造、脱干漆造为主,后期以木心干漆造和泥塑造为最胜。泥塑、干漆法都是直接吸收了唐代的技艺。 [26]
天平雕刻的代表作是东大寺的卢舍那佛,该佛像高1.6丈,背后雕刻有864个小佛,雕刻技艺高超,是现存世界最高的铜铸佛像。
此外,唐招提寺的佛像群亦是天平雕刻的杰出作品。
奈良时代,外来的乐舞和日本民族的传统乐舞并存,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大宝年间,朝廷设立雅乐寮,掌管“文武雅曲正舞”。雅乐寮下设和乐、唐乐、三韩乐和伎乐,和乐占绝对优势。随着遣唐使的往返,唐代盛行的乐舞大举东传,到了天平年间,唐乐跃居首位。
当时传入日本的唐乐有壹越调、平调、双调、黄钟调和般涉调等。曲目有《秦王破阵乐》、《太平乐》、《万岁乐》、《兰陵王》、《柳花苑》、《喜春乐》等一百多种。
大批乐器亦在此时传入日本,主要有琴、瑟、筝、五弦琵琶、尺八、笙、排箫、竽、鼓等。其中一部分至今还保存在正仓院。
唐代的音乐理论随着《乐书要录》等著作的东传和音乐家的交流,也传入日本。
[1] 《续日本纪》卷四和铜元年二月戊寅条。
[2] 王勇:《中日关系史考》 , 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5 年 1 月,第 4 页。
[3] 《续日本纪》卷四天平元年二月辛未条。
[4] 虎尾俊哉:《奈良の都》,讲谈社, 1975 年 2 月,第 95 页。
[5] 武安隆编:《遣唐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5 年 3 月,第 22 页。
[6] 《新唐书·日本传》。
[7] 荣原永远男:《日本の歴史4?天平の時代》,集英社, 1991 年 9 月,第 94 页。
[8] 《日本书纪》白雉五年七月条。
[9] 《日本书纪》白雉五年七月条。
[10] 《万叶集》八、九、十卷。
[11] 《续日本纪》养老元年二月壬申条。
[12] 森克己:《遣唐使》,至文堂, 1972 年,第 25~28 页。
[13] 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 1980 年 4 月,第 62~72 页。
[14] 王勇:《日本文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年 3 月,第 192~198 页。
[15] 李成市:《東アジアの王権と交易》,青木书店, 1997 年 7 月,第 138 ~ 139 页。
[16] 酒寄雅志:《渤海国と古代の日本》,校仓书房, 2001 年 3 月,第 240 页。
[17] 《三国史记》卷八《新罗本纪》圣德王二十一年条。
[18] [18] 《三国史记》卷八《新罗本纪》圣德王三十年四月条。
19 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 1980 年 4 月,第 170 页。
20 王守华、卞崇道:《日本哲学史教程》,山东大学出版社, 1989 年 5 月,第 22 页。
21 严绍璗、源了圆主编:《中日文化交流史大系?思想卷》,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6 年 12 月,第 31 页。
22 王金林:《汉唐文化与古代日本文化》,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6 年 10 月,第 251 页。
23 王勇:《日本文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年 3 月,第 233~234 页。
24 严绍璗、中西进主编:《中日文化交流史大系?文学卷》,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6 年 11 月,第 120 页。
25 《续日本纪》神龟元年十一月甲子条。
26 王金林:《汉唐文化与古代日本文化》,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6 年 10 月,第 34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