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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打印本页]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4-11-23 14:28     标题: 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依据家中法度,对有抄袭行为的北条正信予以追放,希望家中众人(特别是还没有交策论的)和准备加入我们的新人引以为戒。抄袭和剽窃行为是令人不齿的,只有自己辛苦写出来的东西才能使自己得到进步,也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和称赞~~~~。 同时也真心希望北条正信殿能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早日拿出自己的作品来。犯错不可怕,不改正才可怕~~~~~勉之!勉之! 证据如下: http://www.sanada.net.cn/bbs/Dispbbs.asp?boardid=16&ID=227&replyID=2316&skin=1 PS:这次的事我也有责任,这两天松懈了~~~因为前一阵子忙于码文,这段时间工作又比较紧张,想好好休息调整一下~~~ 所以在有所怀疑的情况下没有去认真核实,而是轻信了北条正信的话~~~~这是我的过失,在此对伊达家表示歉意!并对清允殿表示感谢!(老实说,我这都是上班溜出来打的字,被老板抓主就惨了![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3 14:34:54编辑过]


作者: 踏月追风    时间: 2004-11-23 16:21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想不到阿。。。。。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4-11-23 16:46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还是给次机会吧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4-11-23 18:23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嗯,宗康刚才也和我谈了这个问题~~~~``我觉得正义的意见很好~~~```过一会儿我置顶,大家来讨论商定~~```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4-11-23 21:00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他跟我说是那时一时糊涂。。。终筑成大错。。。。 所以就算了吧
作者: 新田义亮    时间: 2004-11-23 21:20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真田家的事本来论不到我插手,不过既然豪请我当了这个客卿.有些大家不想听的话,我要不说出来,那就是有愧于真田家了.这件事只所以会出,先不说他个人如何,这个与贵家本身一向对类似事情的态度恐怕有很大关系.豪这么做我是理解的,作为一个新开的家族,每个新人都是宝贵的,对新人的爱护也是应该的.但是这种爱护是要有界限的.什么是界限呢?本来各个人的标准就不一样.但是贵家既然以加入联盟为目标,就应该以联盟的最低标准约束自己.对与界限以内的错误,可以宽恕的就宽恕,但是该批评的还是要批评的.但对于界限以外的错误呢?这个就是考验贵家的时候.千万不要以为这只是个小事,可以说这就是贵家家风形成的决定因素.处理的好,对外是一种交代,对内也是一种鞭策.处理的不好,对外会给人一种护短的印象,对内也助长了一些不是很好的风气.这对贵家的发展是不利的.具体怎么处理是贵家的决断,我只是作为客卿,作为朋友对豪谈谈我的看发表.言辞中有得罪的地方请豪,请真田家的各位见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3 21:22:30编辑过]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4-11-23 21:28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小亮哥说得很对~~~~~`这次是我的过错~~~~~`我一定会从中吸取教训的~~~~~~`多谢!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4-11-24 17:49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嗯嗯,那就多谢了~~~``有空就多来看看吧~~~` `另外考虑了一下,今后新人申请加入,在没有交策论前,一律暂定为见习家臣~~~~~`三个月之内新人须上交一篇策论,通过大家评定后(一周时间,主要看是否原创),根据其水平再来决定其身份(最高到侍大将)~~~~~`凡通过者给予真田家臣的正式身份,未通过者还有一次机会,在一个月内再上交一篇~~~~~~ 大家看这样可行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4 17:50:32编辑过]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4-11-24 19:22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好啊
作者: 清兴斋    时间: 2004-11-24 21:37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偶说两句,阿豪莫怪~~ 新人,或者是没有写过文章的人头次写很容易抄袭前辈的文章,想偶当年最早的几篇文章几乎全是由已有中文文章拼凑成的[em42] 所以首次觉得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是值得原谅的 然则此风断不可长~~可在家法中作严令以禁止……原因小亮哥都说了偶就不重复了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4-11-24 21:59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嗯,岛岛的好意我知道~~~``我也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 如你所言,新人刚开始码文肯定或多或少有照搬前人文章的毛病,但象这样一字不改的实在少见啊[em06]~~~``为了使大家端正写作的态度,掌握正确的写作方法,不得不如此做~~`~然而,只要正信殿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早日予以改正,我们真田家的大门还是会为他敞开的~~~~~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真田家永远都乐意接纳有热情、有学习交流愿望的新人![em01][em01]
作者: 金森宗康    时间: 2004-11-24 22:23     标题: Re:关于追放北条正信的决定

最高到侍大将?你太仁慈了。[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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