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从来萧郎是路人[/B][/ALIGN] 林雪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正从那匹高大的枣红马上轻轻跃下,潇洒的身姿和英俊的脸庞吸引了整条街上所有人的目光,林雪也不例外。 “奶奶的,快给爷准备好三间上等客房,预备热水供爷洗漱,再来一桌你们这最好的酒菜!”一个脸上有两道长长伤疤的人隔着很远将一大锭白银随手扔了过来,不偏不倚地落在林雪面前的算盘上,竟未发出一丝声响也未触动任何一枚算珠。 “裘虎,不得无礼!”刚跨进门的年轻公子对着林雪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而整齐的牙齿。“实在抱歉,我的随从都是乡野粗人,还是第一次来京城。请为我们准备吧,估计要在这住上好一阵子。” 林雪全没了往日能干老练的样子,竟然傻傻地愣在那儿了,还是伙计赶紧张罗着将这群客人迎进里屋。 “我这是怎么了?”林雪暗暗地咬着下唇。“从七岁那年母亲去世,我就一直帮着父亲料理这间京城最知名的客栈,什么样的人我没见过,今天怎么会这样?真是丢脸!”一边想着一边不忘将银子收好,提起笔来在本子上飞快地写上——5月27日,东厢上房,三间。 “姑娘是这的当家么?” “天哪!真是越怕就越会遇上啊!”林雪的心里象塞进了只活蹦乱跳的小兔。 “是的,家父一年前去寺院修行。咳,我就是这儿的当家了!”林雪极力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但很快就开始懊悔为什么要把父亲的事告诉别人,人家并没有问啊! “一个如此年青的女孩子可以将京城最知名的客栈‘望月楼’管理得有声有色,真是令人吃惊。”这公子哥儿又露出十分吸引人的微笑,四处张望着进进出出的人,不时对停下来注视着他的人点头笑着。 “有什么事就快说!别净绕圈子。”林雪板起那张俏脸冷冷地说道,那一刹那成熟老辣的她又回来了。 “呵呵,对不住。我是想说我们大概会住两个月的样子,先给你打个招呼你好有准备。”这年青人一点也不生气的样子。“我叫萧潇,因为是秋天出生的,秋也萧萧很好听吧?你也可以叫我笑笑哦。我喜欢鲜衣怒马美酒佳人。鲜衣怒马我已经有了,美酒佳人嘛你这有的吧?”说着便向门外走去,突然回过头来对林雪眨了眨右眼,笑道:“林雪当家的确有大将之风哦!让你管个小店真是屈才,要不我向父亲推荐,让我大哥把你娶了,你就给他当家算了!” 林雪猛地举起桌上的茶碗作势欲扔,年青人大笑着跑开,一眨眼就不见了。 “欠揍!”林雪嘟哝着将茶碗放下,心里却泛起一阵奇怪的感觉,又辣又酸还有点甜。“真是见鬼了!”林雪出神地望着自己修长的右手,脸上隐隐有种发烧的感觉。“萧潇?这名字倒是和他蛮配------ 。” 第二天的夜晚,在客栈深处一间密室里,传来难以发觉的说话声。 “你查清楚了?”林雪皱了皱眉,轻声地询问眼前这一身蓝黑色装束的夜行人,语气中竟透出一股摄人心魄的威严。 “是的。属下派人从扬州一直偷偷跟着他,据监视他父兄的探子回报,他的父亲扬州刺史萧鸿举近来正大肆招兵买马,不过目前还不能肯定他们对皇上有不轨的企图。” “那这次他不远千里跑到京城来干什么?仅仅是来游玩的吗?”林雪的嘴角微微上翘着,似乎漫不经心地问道。 “这个,属下还不清楚。” “有没有可能是联络对皇上不满的人,又或者是来京城刺探情报?还是有其他的目的?” “还是当家考虑的周到!属下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不干脆将他们一网打尽,免留后患?”夜行人举手做了个杀的动作。 “叔叔!你知道为什么父亲不让你继承首领的位子而要我来接手吗?”林雪那张白天十分温柔可亲的脸突然变得很可怕。“因为你做事不经过大脑!一味的杀人很有趣么?我们只在完成任务时才杀人。你以为皇上还没你有头脑?现在天下初定,正是笼络人心之时。不到迫不得已,都要做出心胸开阔广纳人才的样子,皇上不是傻瓜。我们只要专心完成自己的任务就行。” “是是,是我多嘴!当家说得很对!”这中年人似乎很害怕面前柔弱的林雪,额头上竟冒出细微的汗珠,两眼紧盯着林雪那柔若无骨不住在案几上轻弹着的右手,一刻也不敢望向别处。 “我累了,你先下去吧。有新的消息就立刻向我汇报。” “是!属下告退。”中年人静悄悄地退出门去,只觉得后背一阵冰凉。现在并不是很热的天气,可他却象刚从河里捞出的人一样。“要是真有条河能进去洗洗才好啊!”这句话几乎忍不住要脱口而出,他极力压抑着飞快地越墙而去,象一只掠过天空的大鸟一样无声无息。 初夏的夜晚是十分迷人的,微风中隐隐含着野草的清香,偶尔传来几声虫鸣,反使人觉得这夜更加的静了。林雪痴痴地望着天空,似乎浑然不知身后多了一个修长的人影。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这带着一丝调皮感的声音让林雪不用回头也知道身后是谁了。 “我在看星星。你没听说地上有多少个人,天上就有多少颗星吗?每一颗流星都代表一个刚刚死去的人的灵魂。” “真的吗?我只听说对着流星许愿特别灵。”这人影靠了过来,明亮的月光下,萧潇那张英俊的脸竟然那么温柔。“我母亲去世后我就曾对着流星许愿,希望能让她活过来。” 林雪的身子微微一震,盯着萧潇的眼睛悠悠地问道:“你母亲也过世了么?” “是的,在我十五岁那年。母亲是很美的,我从没见过比她更美更温柔的女人。” “那你比我幸福得多,我七岁时母亲就去世了。”林雪叹了口气。“其实在每个人的心里,自己的母亲都是全世界最美的。” “嗯,在见到你之前的确是的。雪儿你知道吗?从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觉得在哪儿见过你,你就是我这辈子要寻找的那个人。” 林雪努力使自己不陷入这甜蜜的氛围,嘴角带着浅笑答道:“不要玩这种小把戏。如果我长得很丑,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吧?” “不!我说的是真心话,而且美丽不是你的错啊?”萧潇说着轻轻地握住林雪那纤细的右手。林雪想抽出手来,可萧潇却紧紧地握住不松开。 “你对每个女孩子都这样的,是吗?”林雪的声音听起来有点颤抖。 “不,只对我真心喜欢的。” “我死后也会变成一颗流星吗?” “不要说这种傻话------。” 四周是如此的安静,满天的星星都眨着眼看着这依偎着的两个人。 “京城就是京城啊!无论人还是商品都令人惊叹,简直目不暇接。”萧潇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小绒盒,兴冲冲地举到林雪面前。“你猜猜,这个是什么?” “谁知道你这鬼灵精又弄来什么玩意来吓我,我才不要看呢!”林雪一边说着却一边伸手去抢。 “我就知道你会抢的,这次可没那么容易被你抢到。”萧潇笑着转身躲开。 两个月来整个客栈,不,整条街的人都已习惯这两个人当众嘻闹,虽然不少年纪大的人在背后嘀咕这叫林雪的女孩子太过张扬,就算是商人的女儿也不该如此,真是世风日下!也有不少平日就对林雪有点意思的年轻人暗地里将这叫萧潇的小子在心底里咒骂了许多遍,要不是在街尾开武馆的王振海在向萧潇挑衅时被那叫裘虎的随从一招击断手中的剑,真不知有多少人要来找这萧潇的麻烦。 “哎呀!”躲避中的萧潇一时失手,那精致的小绒盒从他手中坠下。一只白静的手却很快地将其接住,林雪立刻不好意思地笑了。“真巧!这样都能接住,我的运气不错哦!” “是啊!那可是我花大价钱买来的稀罕物,摔坏了太可惜了!”萧潇长出一口气,一脸真诚地对林雪说:“打开来看看喜不喜欢?” “好漂亮的耳坠儿!”林雪的双眼闪出惊喜的光芒。 “这坠子上那颗夜明珠是不是很象天上的星星?你不是很喜欢看星星吗?”萧潇靠近林雪,将一个小纸团乘人不备地塞进她的手里。 “子时,城外河畔,得雨楼前,不见不散。”林雪已经将这十四个字反反复复地看了很多次。“我去不去呢?”她再一次凝视着自己的右手,发起呆来。 窗外,夜色已笼罩大地。 “很好。你终于还是来了,你迟到了整整一个时辰,不过我没有白等。”月光下的萧潇越发的俊朗迷人,他微笑着向林雪伸出手来。“跟我走吧。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带给你幸福!” “跟你走?那我的客栈怎么办?”林雪睁大双眼吃惊地问。 “我会派裘虎处理的,你父亲那我也会安排,你放心好了。” “裘虎么?那倒要好好谢谢你哟!”林雪甜甜地笑了,对萧潇身后一言不发的裘虎挥了挥右手。五点寒星般的光芒刺入了裘虎魁梧的身体,这强悍的人竟连一声都没喊出来就倒了下去,两道长长的伤疤在已变成酱紫色的脸上显得格外狰狞恐怖。 “果然厉害!不愧是朝庭最得力的杀手集团‘鹰扬’的首领!”萧潇瞥了一眼已蜷成一团的尸体,淡淡地说道。“这个皇帝派来的探子在我家隐藏了很多年,我也是最近才查出来的,没想到你这样就把他杀了!是怕他对我不利么?” “不要自作多情了!你下午假装失手,也是试探我的吧?”林雪冷冷地盯着依旧含笑的萧潇,握紧了纤细的右手。 “是!但我还是希望你能跟我一起走!你不再过这种打打杀杀的日子,我也放弃为称霸天下而日夜拼斗的生活。我们去找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抛开尘世的一切,安安静静地过一辈子,好不好?” “你真的相信这世上有世外桃源?我可不信!因为我亲眼目睹父亲在母亲惨死后悲痛而自责的活在这个世上。当年的父亲就和现在的你一样!”林雪的双眼变得湿润。“你还是赶快回到你的父亲和兄长身边,告诉他们不要再做无益的事。老百姓好不容易有安定的日子,他们是不会支持你们的。而且江淮一带兵力薄弱又无良将,你认为能成功吗?安下心来过日子吧,皇上那我会处理的。” “你真的不肯跟我走?”萧潇失落的神情令林雪有一瞬间的动摇,但最后从她口中却挤出这样的话:“别傻了!这世上要生存就得不停的演戏。你当我真喜欢你吗?你也太自以为是了!” “可你为什么要来见我呢?”萧潇的神情犹如溺水的人突然抓住了一根河边的柳树枝。 “那不过是我心太软,得了你许多东西,想想还是来看看你还在不在。好的很,你这浑小子还没走,我就顺手把这个裘虎处理掉,免得老是和我争功。也算是不枉此行。”林雪冷冰冰的将握着的右手松开,盯着萧潇一字一句的说道:“你走不走?弄到我没耐心的话,你可就走不了了!你不信我能象杀裘虎这条狗一样轻松地杀了你么?” “是我错了!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皇帝的掌握之中,还妄谈什么称霸天下!只能怪我瞎了眼睛,我萧潇在此发誓有生之年绝不再踏入京城一步!也不想再看见你!”萧潇的脸变得惨白,狠狠地跺了跺脚跳上马飞驰而去。 当那匹高大的枣红马从视野中飞快地消失后,两行晶莹的泪水夺眶而出流入林雪小巧的双唇。“是咸的,原来泪水和鲜血一样的又苦又咸!”林雪慢慢地转过身来向对面黑暗的屋脊一角冷冷的说道:“你呆在那一个时辰,还没听够看够么?” 随着犹如一片树叶飘落的声音,一个全身蓝黑色装束的人站在了林雪的面前。这次这中年人竟流露出怜惜的神情。 “你是真心喜欢他的,否则也不会在这偷偷地盯着那小子整整一个时辰。可你为什么不答应他呢?” 林雪并未回答,只是愣愣地盯着左手上那个精致的小绒盒,一遍又一遍地念着:“从来萧郎是路人。” 两年后,当今皇上最宠爱的三公主出嫁的消息传遍京城,令人艳羡的驸马是扬州刺史萧鸿举的次子萧潇。听说萧潇半年前入宫时,三公主对他一见倾心非他不嫁,萧家因此一跃而权势通天。相比之下“望月楼”女当家林雪在不久后的突然病故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死时手里还紧紧握着一只很精致的耳坠,两个壮汉都无法将她的手扳开呢。”每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人都这么说。 (第一篇完)
[B] 彼岸花 [/B][/ALIGN] 上官青青是公认的校花,她美的令人心颤。就象带着一丝涩绿的花骨朵,含苞欲放,让人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去守望、去呵护。可她今天不开,明天也不开,这就使人天天在她身上花工夫,欲罢不能。更要命的是,青青十分聪明好学,成绩一直很好,“漂亮的女孩子脑筋总是不够用”这样的经验之谈对她根本不适用。 从青青上初三那一年起,每天清晨韩凝会早早地站在巷口拐角处静静地等着青青,然后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向学校。每天傍晚,又是一前一后地踩着落日余晖归来。韩凝从不和青青并肩走,是自卑么?也许是,韩凝实在算不上高大帅气,他是那么的普通——就象一粒灰尘,是极容易溶入这尘世的。可青青太出众了。 很多人都发现这样一件奇怪的事——一个清纯秀丽的少女身后五步左右的距离始终跟着一个相貌平平的男孩,少女走他也走,少女停他也停。两个人似乎十分地有默契,距离永远是不多不少的五步。 “是青青父母老熟人的儿子,帮忙顺路做护花使者的。”知情人这么说:“一个学校,比青青高两年级。” 四月的天娃娃的脸,早上还晴空万里,傍晚却大雨倾盆。青青看见没带雨伞跟在身后的韩凝,突然跑过来,轻轻地踮起脚用那把粉红色的小伞替韩凝遮住豆大的雨点。 “淋湿了会感冒的,打针可疼了。” “这把伞太小,要淋雨我一个人淋。我身体比你好,顶得住。” “你终于肯和我说话了!” 韩凝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回眸一笑百媚生”。他努力地将身子往伞外挪,只剩下一个脑袋还在伞下面。青青身上少女独有的气息令他一阵阵地脸红心跳,他只有拼命找话题来冲淡这尴尬的气氛。 “你怎么知道会下雨?” “我每天出门前都听天气预报的。” “你,你喜欢花吗?” “喜欢!” “那我将来有钱了,每天送你一朵好吗?” “真的?不许失言哦!” “当然真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那个那个------。” “是肆马难追了!” “是啊是啊,我真笨!” “你是笨啊!” 韩凝呆呆地望着抿着嘴笑的青青,真希望这雨永远也不要停,这条路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在滂沱大雨中,青青那把雨伞犹如一朵粉红色的小花盛开着。 这以后,韩凝不再跟在青青身后而是和青青并肩上下学了。学校里、马路上众人艳羡的目光让他不安,可青青的神情是那样的坦然。她越发地美了,虽然韩凝总是喜欢伸出手来将青青的长发搅的乱七八糟。 “我一定要让青青幸福!”这句话从下雨的那个傍晚就一直深深地刻在韩凝的心里。高中毕业后他没有去读考上的大学,而是不顾亲朋的反对拜师学徒去了。他很刻苦,夜以继日地学习绘画。那是在瓷器上作画,比在纸上要难。他依然每日接送青青上下学,那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 “为什么不上大学?” “我懒。读书太苦,不想再读了。” “可你学画很用功啊?” “那是我喜欢。” “真的?” “真的。” 韩凝没有告诉青青,其实他不喜欢画画,练绘画基本功远比读书枯燥乏味。绘瓷的颜料很多还有毒。韩凝知道绘瓷比上普通大学出来工作赚钱更快更多些。青青的家境并不太好。 韩凝没有失言,每天都会送青青一朵花。各种花都送,只是不送玫瑰。他也没有告诉青青学徒是没有工钱的,为了买花自己常常不吃早饭。 韩凝学会了抽烟。在出师后的第一个月,刚拿到工钱的他做了两件事。陪青青去她渴望已久的游乐园开心地玩了整整一天,花去了工钱的三分之二。去街角买了条最便宜的香烟,熬夜绘瓷就不会老是想睡觉了。 韩凝的刻苦和勤奋令他进步很快,指名道姓要买他作品的越来越多。他仍旧穿着几年前的旧衣服,抽着最便宜的烟。“习惯了,这样挺好。”将越来越厚的一叠钞票交给父母的韩凝总是这么淡淡的说。 “青青,有什么事吗?”韩凝在烟雾弥漫的小屋中看见婷婷玉立的青青时,目光中闪现出欣喜的光芒。 “我来谢谢你上次买给我的那件皮短裙,真的很合身,但是那么贵------。” “不贵呀,只要你喜欢。” 韩凝买给青青的那件皮短裙是国际名牌,不二价,一千五。他自己身上的是两年前在小贩处花六十五元买来的茄克,上面还有几个抽烟时不小心烧出的洞。 “你上次不是谢过我了吗?不要放在心上,我们是老朋友了。”韩凝放下手中的笔,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地跨过地上的瓷器。 “其实,是因为------因为------。” “什么事?说啊!”韩凝焦急地问。 “我爸爸病了,医院说要好几万的医疗费------。” “不要哭了,钱不是问题,赶快治好病最要紧,我马上去银行取钱。不够的话我再去借。” “真的?” “真的。” “我不读大学了,跟你学绘瓷吧?” “千万不要!你和我不一样,你一定要读出个名堂。跟我学只会被香烟和熏蚊子的烟弄得臭烘烘的,将来就没人敢娶你了。” 韩凝望着脸上带着泪痕的青青,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梨花一枝春带雨”。 当青青告诉韩凝自己决定去美国留学时,韩凝夹着香烟的手猛地抖了一下,但很快就变得坚定了。 “你是该去的。费用我来付吧,你爸爸妈妈那我也会常常去看看,不用担心。谁叫你是独女,我又是你最好的朋友呢?” “真的?你太好了!”青青踮起脚来在韩凝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当然真的,傻丫头。我几时骗过你。” 韩凝伸出手来将青青的长发搅的乱七八糟,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也是他和青青最亲密的接触了。 送青青的父母去美国定居的那天,雨下得很大。韩凝望着打着雨伞的青青,突然觉得她离自己很遥远,是她身边那高大英俊的未婚夫的缘故么? “真的很谢谢你,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没有你我不会遇见迈克。”青青甜甜的笑着。“迈克的父亲是康雅集团的总裁,明年春天你一定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另外,我在银行给你立了个帐户,里面有两百万。希望你不要拒绝,我也盼望早日看见韩大嫂哦!” 韩凝痛恨自己说不出更多祝福的话来,透过被泪水和雨水模糊的双眼,青青那把雨伞仍象多年前那个傍晚盛开在雨中的那朵小花,不同的是青青的身旁不再是自己。韩凝伸出手来将青青的长发搅的乱七八糟。“傻丫头!你真的长大了!” 青青家的旧房几经转手,被一个叫韩凝的年青人高价买了下来。这年青人很怪,除了每天从不间断地自己去花市买一朵花以外,几乎足不出户,整天呆在房中画画,画的都是花。他各种花都买,只是不买玫瑰。他各种花都画,只是不画玫瑰。 五年后,在一次全国性的陶瓷比赛中,一件题为“彼岸花”的作品被评为第一名。电视上播了,在茫茫的大海上,依稀可见的对岸,一株美丽的令人心颤的花正在雨中盛开,画面凄美而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小镇上的人都看到了,作者是个叫韩凝的年青人。 “我始终离那朵花五步之遥。”韩凝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真的,只有五步之遥。” 附: “痴情女子负心汉”,其实男人痴心起来比女人更令人难忘。 “彼岸花”,出自《法华经》,意为接引人去天国的花。也有人说象征爱情就算没有结果,也会在彼岸开出花朵。纵使苦海无边,却仍然张望那隔岸的恋之花。 (第二篇完)
[B]曾经沧海[/B][/ALIGN] 学校门前的小河里打捞上来一男一女,都很年青,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两个人的双手绑在一起,表情平静,丝毫看不出痛苦挣扎的样子。 死者的身份很快确定了,是对相恋的学生,因为双方家庭坚决反对,留下遗书后殉情而死。这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校园,多愁善感的女生们自然长吁短叹,为死者掬一把同情之泪,就连平日里显得豪情满怀的男生们也大多钦佩他们敢于去死的勇气。 那阵子校园中恋爱的男女最常问到的问题就是:“假如我准备去死,你怎么办?”——当然提问的大多是女生,而回答的男生们大多如《泰坦尼克号》中男主角对女主角所说的那样。——至于他们心里是不是象痞子蔡那本成名小说中的阿泰那样想就天知道了。 寝室里六个人,五个都谈了女友,唯一没有女友的是忆云。那是个沉稳而多才多艺的小伙子,听说父亲是大学里的教授,祖父则是省部级干部,称得上是少见的带书香气的高干子弟。很多人都奇怪他怎么取个女孩子的名字,而且对校园中的长裙落花短袖飘香毫不动心。事实上在寝室门口探头探脑或是以陪朋友为由来找忆云聊天的女生有好几个,同寝室的五个大男生都说忆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因为他们几个的女友都是花大力气追来的,而且不如那几个女生漂亮。 毕业答辩后的散伙饭上,同寝室的五个大男生实在憋不住心里的疑问,联合一致猛灌忆云喝酒,并说好每个人说一个与自己相关的爱情故事。终于轮到忆云讲故事了,他那一度迷蒙的双眼变得清澈起来。 “很久以前,一个大城市的男人被下放到偏远的小渔村。因为成份不好,身体又弱,根本无法忍受他人的歧视和繁重的体力劳动。就在他深夜跳进冰冷的河水中想要了结自己的生命时,一位渔家姑娘救了他。那位渔家姑娘对他很好,无微不至地照顾他,重新燃起他生存下去的勇气和希望。在政治气氛空前严厉的环境下,姑娘不顾一切地与他相爱了。第二年他们有了自己爱情的结晶。”忆云停下来望着身旁的同学,轻轻地说:“是不是很老套?不过这故事也快讲完了。” “姑娘包揽了所有的家务事和体力活,鼓励一度自暴自弃的男人重新拾起书本。那时候一家三口虽然生活艰苦,但却其乐融融。苦尽甘来,‘文革’一结束,男人的父亲平反昭雪官复原职,男人也被重点大学录取。就在此时,那尝尽辛酸的渔家姑娘却被查出患了白血病。男人快急疯了,每星期两次将自己的鲜血输入妻子的体内也没能阻止死神的来临。最终在自己最心爱的丈夫和孩子的拥抱呼喊中,她还是幸福地闭上双眼,永远地离去了。” 灯光下忆云的眼中泛起一层浓雾,他的声音变得缓慢而低沉。 “痛不欲生的男人将爱妻的骨灰洒入两人相识的小河,一直没有续娶。每年妻子的忌日,他都会带上孩子去小河边,把妻子生前最爱吃的红枣一把把地洒入河中。他相信,妻子在天堂能够见到他们。他把孩子的名字改了。他一辈子深爱着的妻子单名叫‘云’,而他的孩子名字就叫‘忆云’。” 房间里异乎寻常地安静,每个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着忆云。 忆云深吸一口气,如释重负地说道:“你们还记得去年学校门前殉情的那对男女么?当时你们不是都说我铁石心肠是‘冷血动物’么?其实我不是不感动,只不过从小父亲房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的条幅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我和父亲一样,一直在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 爱在浓烈之时犹如烟花般绚烂,但往往也如烟花般短暂。如流水般绵绵不息的爱才是近乎永恒的真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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