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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岁]自作孽不可活! [打印本页]

作者: 苍真    时间: 2009-12-3 17:12     标题: [万岁]自作孽不可活!

你不是很牛逼么? 你不是很得瑟么? 你不是经常打小报告么? 怎么今天和董事长吵翻了? 怎么一口气说出了:“就干到年底算了”这么牛逼的话了?万一你经手的17万被骗了怎么办?你自己掏荷包赔么?




哈哈哈,这就是天道啊,不用人家搞你,自己就把自己搞死了。 就你这种丫头命老板娘脾气的烂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死”字,啊不,是个“丑”字, 哈哈,该!




董事长私下和我说:“这人今年年终奖休想”, 我听得很哈皮,瓦卡卡,老大还是太仁慈了, 换我立刻就叫她滚!滚的越远越好,喵的死了最好。




作者: 柳川昌信    时间: 2009-12-3 21:48


作者: 宇都宫壬纲    时间: 2009-12-3 21:54

随便辞退时要花一大笔钱的,你们老总这是一种很邪恶的行为。
作者: 曼荼罗    时间: 2009-12-3 22:28

现世报。。。。。
作者: 宇都宫雅人    时间: 2009-12-3 22:31

没打开帖子...内容就猜到了

把自己搞死..喵的,我真XE
作者: 藤原显子    时间: 2009-12-3 22:42

一看标题就知道是什么内容了……

话说,如果是因为工作失误被辞退,可以不给遣散费的……
不过这样法律条文上比较硬才行……
作者: 苍真    时间: 2009-12-4 00:18

首先中国没有法律。

其次即便有法律,也用不着对“我最崇拜比尔盖茨了,电脑就是他发明的”人讲法律。

虽然这烂人是87年生的,但为啥我总觉得她比00后还他喵的脑残?莫非这就是脑残极品?好吧,这一切关我鸟事,我只知道:“蛇蝎缠身应还招,我佛慈悲亦惩恶”。
作者: 林飞影    时间: 2009-12-4 07:57


作者: godless    时间: 2009-12-4 10:40

总结楼主一点:楼主对此人很恼火 哈哈哈 
要过年啦 莫生气 
作者: 江城梅花引    时间: 2009-12-4 12:48

引用:
原帖由 宇都宫苍真 于 2009-12-4 00:18 发表
首先中国没有法律。

其次即便有法律,也用不着对“我最崇拜比尔盖茨了,电脑就是他发明的”人讲法律。

虽然这烂人是87年生的,但为啥我总觉得她比00后还他喵的脑残?莫非这就是脑残极品?好吧,这一切关我鸟事 ...
介个……纵使脑残,也不能随便拉出去枪毙五分钟啊。
作者: 林飞影    时间: 2009-12-4 13:07

咩办法  淫世间的受恨情仇
作者: 绯村明月    时间: 2009-12-4 17:53

没啥好说的,
围观LZ而已
作者: 奥多文斯    时间: 2009-12-4 18:01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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