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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涯看到的文章,我以为有道理:拔一毛而利天下,为不为? [打印本页]

作者: 踏月追风    时间: 2008-5-20 20:16     标题: 天涯看到的文章,我以为有道理:拔一毛而利天下,为不为?

拔一毛而利天下,为不为?谁说了算?--“强盗捐款”可以休矣
引用:
最近因为灾区捐款的事情,天涯杂谈直接就成了骂人专区。众多人批评某某人吝啬,一毛不拔,或者拔的毛太少。他们排出捐款排行榜,再排出名人名企排行榜,一一对照,还要从各方面搜集信息,计算人家的年收入,再按照某种道德标准,计算出这些人或者企业应该捐多少。没捐的,捐少的,则指名道姓骂其没有良心,问其为什么不做榜样,乃至怀疑其是否为中国人,更有甚者打算和人家的祖宗发生性关系。
  
   本来我这些天对这个问题我一般只看不说,灾难面前,大家心急如焚,说些过激的话情有可原。但眼看这个势头越来越火,qq上,论坛上,各大门户的评论上,到处都是,我忍不住想说一点看法。
  
   这些人,在国家遭受如此灾难之际,在没有直接的利益动机的情况下,耗神费时,想为国家,为灾区人民,谋求更多捐款,其心可嘉,但这种行为太恶劣,不但无助于捐款,反倒帮倒忙(如果想骂我,先把下面的内容看完)。
  
  
  
  
   试问:拔一毛而利天下,为不为?谁说了算?
  
  
  
  
   拔一毛而利天下之说是杨朱的理论。后来演化成一毛不拔的成语,形容人吝啬。我们的教科书上也说杨是自私的个人主义代表。于是乎,杨先生蒙冤几千年。我们这里探讨一下,杨先生说的有没有道理。
  
  
  
  
   下面的话出自《列子》
  
  
  
  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汝为之乎?”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弗应。禽子出语孟孙阳。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吾请言之。有侵苦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曰:“为之。”孟孙阳曰:“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禽子默然有间。孟孙阳曰:“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
  
  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禽子曰:“吾不能所以答子。然则以子之言问老聃、关尹,则子言当矣;以吾言问大禹、墨翟,则吾言当矣。”孟孙阳因顾与其徒说他事。
  
  
  
  
   拔一毛而利天下,为不为?这个好像很容易回答,一般人都会答“为”。那拔两毛乃至所有的毛呢?损一块皮肤呢?折一手足呢?砍一头呢?这就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回答“为”了。如果你问墨翟,墨翟一定会回答“为”。如果你问老聃,他肯定回答“不为”。如果问孔子呢?孔子说要“中庸”,不能极端,给至亲可以拔的多一点,关系越远,拔的越少。至此,好像孔子的解决方案最适合,但其实我们的先哲们好像没有注意到一个问题:这个毛拔不拔,拔多少,谁说了算?如果别人说了算,哪怕这个别人是民主的大多数,拔一毛,为,两毛,为,乃至砍一头,为,两头,为,最后的结果就是51%的人把49%的人的头砍掉,然后再从原来的51%中分离出49%,继续砍。这样恶劣的结果可能是大家都不希望的,然而问题在哪儿呢?怎么防止呢?倒推回去,最后发现问题就在刚开始拔那一毛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天下的人一起民主表决,大家都让你拔一毛而利天下,问你为不为?你要响亮的回答:不为。这根毛是我的基本权利,拔不拔是我的事情,即便是大多数,也不能侵犯我基本权利。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我个人的基本权利,而且是为了维护所有人的基本权利。
  
  
  
   道德一般可以分为利人同时利己,损己利人这样两种道德。如果用“道德暴力”或者“制度暴力”强迫实现的道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不仅有损于道德,并且造成很恶劣的结果。举个例子。大家看爱情故事,遇到因为自己的爱人逝去,而怀念一辈子甚至自杀殉情的,很感动,感觉那是爱的一种很高境界。但如果把这个很高的境地强制应用到一般人上,遇到爱人逝去的,你就去追问人家,“你怎么还不殉情?”,你说道德么?如果这个形成了“道德暴力”,这个人怎么办?如果这个最后形成了一个制度,不就成了灭绝人性的古代的贞洁烈妇制度了么?这两件事情虽然没有什么关联,但事不同而理同。
  
   一个人为什么要做善事?大家为什么要给灾区捐款?不就是为了援助灾区并且自己也获得一种欣慰的感觉,从而在心灵上达到升华么,可以说这是人的一种自我实现的需求。但是你们这种人横空出世,指责这个,指责那个,你用“道德暴力”剥夺了别人对善的感觉,而抬高了你自己的道德制高点,仿佛他们的捐款你这样的人促进产生的,你说你道德么?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强盗,抢劫了别人的钱,然后捐献给灾区,你觉得这强盗怎么样?你们正在扮演这种强盗的角色你知道么?只不过你用的工具是“道德暴力”,你抢劫的是别人的善果。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骂我扯远了。不是在说捐款的事情么,乱扯啥。好,我们就用捐款来做例子。刚有个朋友好像指责周星驰,说他自己都捐了100块,是自己月生活费的1/3.而周星驰为什么还不表示?还有个朋友问:刘德华怎么才捐了10万?我都捐了我1/2月工资。
  
  这样的朋友不妨思考一下,假如你周围的同学或者同事,捐了自己整个一个月的生活费,或者一个月的月工资,然后跑到你面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你:“你怎么捐了这么点?你的良心哪儿去了?”这时候,你作何感想?那些只捐10多块的人做何感想?你怎么办?再加钱?要是再出来个捐了1年生活费的呢?以后要是再遇到捐款,你还敢捐么?最后会有什么结果?最后的结果就是只有那个捐的最多的人敢捐款。捐款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汇细流而成江河,恰恰是你们这种人,把细流截断,哪来江河?可以说你们不仅没有促进捐款,并且是帮了倒忙,并且把捐款带入一个恶性循环。你们反省反省吧。
  
  
  好了。先写这么多。总结一下:无论从权利角度,道德角度,还是捐款赈灾角度,这种“强盗捐款”的事情可以休矣。
  
  你可以用道理来说服我,我可以和你讨论。那些习惯问候祖宗的,习惯用生殖器+排泄物+感叹号组合句子的,只能说明自己的智力尚未发展成熟,本人一概忽略这些言论。
[ 本帖最后由 踏月追风 于 2008-5-20 20:18 编辑 ]
作者: 真田豪    时间: 2008-5-20 21:02

嗯,这的确是个很有趣的现象~~~里面包含着非常复杂的因素,比如仇富心理\同情心理\攀比心理\炫耀心理等等等等~~~
作者: 江城梅花引    时间: 2008-5-20 21:15

确实言之有理,虽然大家都该尽尽心,但还是自愿好。
作者: 大意觉迷    时间: 2008-5-20 23:13

尽量自愿,对个别极端现象表示理解,对大量极端现象表示抵制和谴责。
作者: 东乡    时间: 2008-5-21 07:31

不论民主时代是否真的降临 但多数的暴力一直以来 古今中外 海内海外皆是十分常见的 正如少数的暴力一样 两者都是同一矛盾的不同方面 不断进行互相转化~
所以在辩证法上看来 凡是存在多数的暴力的地方 就一定孕育着少数的暴力~ 反之亦然
作者: 云间舞鹤    时间: 2008-5-21 08:52

民主不等于开化哟。
作者: 望月介之    时间: 2008-5-21 18:21

传说中的网络暴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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